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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603612D/2024-00155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9-29
- [ 发布日期 ]
- 2024-10-05
2024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处罚案件公示
2024年农业综合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 |||||||
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类别 | 处罚机关名称 | 处罚决定日期 |
1 | 渝綦(渔业)罚〔2024〕11号 | 刘某某 | 2024年7月19日0时50分,区农业农村委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开展零点行动,巡查至綦江区清溪河永新镇沾滩村闸坝河段时,发现有人非法网捕鱼。支队予以立案。 | 依照《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在禁渔区或禁渔期捕捞或者销售、收购、经营捕获的天然水域渔获物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 | 罚款 | 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024.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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