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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224478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民政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要求,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众权益的重要工作来抓主动作为,积极推进主动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区民政局高度重视群众关注重点热点问题,抓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养老服务等政府信息的发布加强民政领域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提升公开质量,增强公开实效。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8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配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申请工作,严格按照登记、分办、答复、审核、法核、送达、存档环节规范处理,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民政领域政府信息的关注。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1件,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认真梳理民政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目录,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加强信息采编、报送、发布等环节审核,推进民政系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平台建设方面:按照全市民政部门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统一要求,规范基层政务公开栏目设置,依规开展养老服务、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2个,宣传重要政策、重点工作、重大事件,将信息工作落到实处。

(五)监督保障方面:高度重视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工作,加强信息收集和公开信息的把关,按时向上级提交、向社会公布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接受社会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人员均参加上级举办培训, 严格落实上传公开内容“三审三校”制度,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畴,通过严考核,明奖惩,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1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綦江民政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主动公开精细化规范化有待提高,二是政策解读服务质量效果有待增强。三是政府网站服务公众能力有待加强。本年度改进情况:一是围绕政务公开工作“五公开”扩展发布的内容,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规范,加强网站自查,及时发现公开内容不足之处,及时整改二是明确解读主体,落实责任,规范解读工作程序。同时,对于重要政策文件,增加图片解读等形式,丰富解读方式三是积极提升政府网站服务能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提升信息质量办事服务精准度,增强工作人员对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2023年1月28日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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