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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指南的通知》(工作通知〔2022〕27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民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深化政务公开、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工作宣传,民政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一)主动公开方面:区民政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优化平台信息公开质量,依托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宣传栏等载体,大力强化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公开力度。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9条,解读回应91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处置流程,严格履行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范,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发生由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坚持把群众关注的热点内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准确把握公开的期限和时间。

(四)平台建设方面: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的维护和更新,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2个,宣传重要政策、重点工作、重大事件,将信息工作落到实处。

(五)监督保障方面:高度重视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工作,加强信息收集和公开信息的把关,按时向上级提交、向社会公布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接受社会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人员均参加上级举办培训, 严格落实上传公开内容“三审三校”制度,做到业务人员初审、分管领导二审,主要领导三审,确保信息公开准确无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一是对政务公开内容例如政策解读的部分要求等理解不够透彻,部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覆盖面不够广,政务公开内容的丰富性和专业化程度有待提高。 2022年,我们将:一是坚持聚焦群众关切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做到应解读尽解读,高效解读。二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规范,加强网站自查,及时发现公开内容不足之处,及时整改。三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对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不断改进


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202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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