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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政策区级
- [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21315/2026-00041
- [ 发文字号 ]
- 綦江民发〔2025〕74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民政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2025-06-20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细化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预警数据比对流程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关于进一步细化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
养老服务补贴预警数据比对流程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做好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以下简称“养老服务补贴”)精准发放工作,确保实现“应进则进、应退则退”工作目标,现将养老服务补贴预警数据比对流程进一步细化,具体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是强化线上数据管理,依托资金监管平台精准操作。各镇街经办人员须于每月及时登录资金监管平台系统,对系统中提示的应享受、应退出养老服务补贴的人员预警信息进行逐一核实。完成核实后,立即开展补贴申请与退出业务办理工作,并同步将高龄失能情况上报表册传送至区民政局进行汇总,保障补贴及时申请、及时停止。
二是夯实线下排查机制,发挥村社基层服务效能。各村(社区)工作人员应常态化开展摸排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老人养老服务补贴享受及退出情况。通过比对低保、特困、残联等数据,针对符合享受条件的老人,及时入户调查,协助收集并提交相关资料办理补贴申领,若发现存在死亡、取消低保、已享受特困照料补贴等应退出补贴发放情形的人员,须第一时间上报镇街民政办。镇街民政办经办人员收到信息后立即核实情况,并在资金监管平台及时完成档案新增或补贴停发操作,当月将高龄失能上报表册报送区民政局汇总。
三是深化部门协同联动,破除信息共享壁垒。联动协作形成数据共享机制,区民政局每月汇总数据形成当月养老服务补贴发放名单后,将联合救助科(特困人员数据)、低保中心(低保人员数据)、社会事务科(残疾人员数据),并对接卫健委(死亡数据)、殡仪馆(火化数据)等部门开展数据比对,生成疑似需调整发放状态的名单反馈至各镇街进行核实。各镇街核实为停发补贴人员后,进入停发流程,确保补贴发放精准无误。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2025年6月20日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细化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预警数据比对流程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