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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21315/2022-00169 | [ 发文字号 ] | 綦江民发〔2022〕12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民政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01-20 | [ 发布日期 ] | 2022-01-21 |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区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街(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批示精神,落实落细市委、市政府和民政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走深走实,严防养老服务机构发生火灾事故,决定联合区消防救援支队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检查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
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压实养老服务机构主体责任,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力度,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规定配足配齐消防设施设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单位作用,确保管理不缺位、不失察、不断档。发现问题分门别类整治纠改,确保养老服务领域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清零见底,切实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检查整治内容
本次检查整治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管理人员配备、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应急疏散预案演练、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安全宣传为重点,对照《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检查表》(见附件2)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全面检查整治,梳理归集问题隐患。
三、检查整治方式
(一)全覆盖联合排查。联合消防救援部门迅速组织力量,按照不漏一个单位、不漏一个指标、不漏一个问题的原则,对全区养老服务机构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养老服务领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督导力度,综合运用通报批评、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推动解决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二)标准化评估。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要求,加强养老服务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健全与消防救援部门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协调消防救援部门组织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评估,逐个分析排查出风险隐患成因,评定风险等级,着力解决养老服务机构重大火灾隐患。
(三)隐患整治清零。对检查存在的风险隐患要分门别类整治纠改,能立即整改的须在发现隐患当日完成整改,短期不能整改的,要采取临时措施确保安全,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逐一整改、逐级整改、逐项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无法完成整改的,要在妥善安置入住老年人的前提下,联合公安、市场监管、住房建设、消防救援等部门依法依规停业整顿。确保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清零。
(四)督导问责。各单位要提高思想站位,统筹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发展与安全。对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风险隐患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引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影响损失的,按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原则,启动责任认定、处罚和追责问责程序,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检查人员分组名单;
2.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检查表;
3.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检查表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2022年1月20日
附件1
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检查人员分组名单
组别 | 带队领导 | 组员 | 检查单位 | |
1 | 冯永生 | 聂 菁 邹卓颖 | 古南街道中心敬老院、古南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文龙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横山镇敬老院、顺欣疗养院(桃花山)、南洲养老院、路爽养老中心、敬心养老院(共8家) | |
2 | 张晓勇 | 柳明树 罗政宏 | 新盛街道敬老院、打通镇敬老院、煤电公司敬老院、赶水镇敬老院、孝任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竺园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三角镇中心敬老院、夕阳红老年公寓(共8家) | |
3 | 王守进 | 徐倩萍 刘庆 | 通惠街道中心敬老院、顺欣疗养院(通惠)、千家福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东溪镇敬老院、王超秀养老服务、石角镇敬老院、篆塘镇敬老院、郭扶镇龙台敬老院(共8家) | |
4 | 陈 丽 | 刘 颖 陈纯燊 | 社会福利院、永新镇中心敬老院、扶欢镇敬老院、隆盛镇中心敬老院、永城镇敬老院、万友老年公寓、三江街道中心敬老院(共7家) | |
附件2
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检查表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标准 | 检查方法 | 问题隐患及 风险等级 | 备注 | |
1 | 单位办理消防手续情况 | 单位应办理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 | 查阅资料,提供消防或住建部门出具的文书。 | |||
2 | 按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 | 单位应建立健全6类制度。即: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防火巡查、检查及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和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燃气和电气设备维护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 查阅资料,逐一核对。 | |||
3 |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 |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一般为机构主要负责人)应明确并清楚以下职责: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组织制订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 查阅单位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资料;随机提问,询问消防安全责任人每项责任具体落实情况。 | |||
4 |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落实情况 |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明确并清楚以下职责: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组织管理专职、志愿消防队;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 查阅单位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资料;随机提问,询问消防安全管理人每项责任具体落实情况。 | |||
5 | 单位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职责落实情况 | 单位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明确并清楚以下职责:根据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实施防火检查,督促火灾隐患整改;督促对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管理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消防演练;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 | 查阅资料;随机提问,询问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每项责任具体落实情况。 | |||
6 | 归口管理部门设立情况 | 有内设机构的养老服务机构应设置或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 查阅资料。 | |||
7 | 防火检查巡查情况 | 防火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应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其中夜间防火巡查每天不少于两次。防火巡查检查情况应记录在《防火巡查检查记录》表上,不得提前或延迟填写。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应开展间隔不超过两小时的昼夜防火巡查。 | 查阅《防火巡查检查记录》,所有涉及的检查项目应准确填写,与现场情况一致。 | |||
8 |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检测情况 |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消防设施设备不应有腐锈蚀现象,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每月至少1次,联动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全面检测每年至少1次。 | 查阅资料,提供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维保、检测合同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维保、检测资质证书,核对维护、检测频次。 | |||
9 | 消防控制室 |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消防控制室的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直通安全出口;消防控制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应开启并运行正常;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每班应不少于2人且均持证上岗,熟悉应急处置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对消防控制室的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每日检查并如实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 按标准实地检查,其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随机选取某一天《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对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历史记录,应保持一致。询问值班员应急处置程序,核验值班员操作消防设施情况。 | |||
10 | 消防安全评估情况 | 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 | 查阅资料,提供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合同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评估资质证书,核对评估频次。 | |||
11 | 消防水泵房 |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上楼层;消防水泵房的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直通安全出口;各类消防水泵的电源控制柜应通电并调至自动控制状态。 | 按标准实地检查,其中,消防水泵的电源控制柜自动控制状态时,应能利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远程启泵按钮控制室外消火栓泵、室内消火栓泵、喷淋泵、稳压泵等消防水泵的启停。 | |||
12 | 专用配电房 | 附设在建筑内的配电房应与其它部位进行防火分隔;应配备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 按标准实地检查。 | |||
13 | 公共厨房 | 宿舍、公寓中的公共厨房与其他部位应采用防火隔墙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上的门、窗应分别采用乙级防火门、窗;厨房的灶台、油烟罩和烟道应每季度进行清洗、清洁。 | 按标准实地检查。其中,乙级防火门应有乙级防火门出厂铭牌,并标识“乙级”字样;厨房的灶台、油烟罩和烟道的每季度清洗、清洁工作应实地查看油垢积层和服务合同。 | |||
14 | 宿舍及活动室 | 应每层设置2个安全出口或2部疏散楼梯;宿舍内不应存在卧床吸烟、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拉乱接电线等行为;外窗不应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使用蚊香、蜡烛、煤炉、酒精等物品时应落实防护措施。 | 按标准实地检查。 | |||
15 | 氧气瓶存放 | 氧气瓶应集中设置且不应在病房和走道存放氧气瓶。 | 按标准实地检查。 | |||
16 | 电气设备及线路 | 电气设备及其线路、开关等应按规定负荷装设;电气设备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不应存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或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等情况。 | 按标准实地检查。 | |||
17 | 灭火器 | 干粉灭火器的指针应指示在绿色区域;二氧化碳灭火器每月至少检查一次重量,泄漏量不大于额定重量的5%或不得泄露超过50克。灭火器瓶体、零部件应整洁、无灰尘、无锈蚀。 | 按标准实地检查,随机选取各类灭火器进行真火灭火测试。 | |||
18 | 室内消火栓系统 | 开启屋顶试验消火栓测试水压,压力表显示应不低于0.25MPa;室内消火栓箱内的水枪、水带等配件应齐全,水带与接口绑扎应牢固;任选一个室内消火栓,接好水带、水枪,水枪出水应正常。 | 按标准实地检查,外接水枪、水带做放水测试,确保栓口、接口处无漏水现象,水带无破损现象。 | |||
19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系统完好有效,联动控制功能运行正常。不得擅自停用、关闭。 | 查阅建筑消防设施维保记录。将消防控制室火灾自动报警主机调至自动报警状态,按下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或对感烟探测器进行吹烟测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正常启动,应急广播、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等自动消防设施应正常联动。 | |||
20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系统完好有效,末端试水压力不低于0.05MPa。不得擅自停用、关闭。 | 查阅建筑消防设施维保记录。开启末端试水装置测试水压,压力表显示应不低于0.05MPa,应有反馈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 | |||
21 | 防烟排烟系统 | 系统完好有效,联动控制功能运行正常。用于自然排烟的窗户应方便开启并不应被遮挡。不得擅自停用、关闭。 | 查阅建筑消防设施维保记录。将防排烟风机的末端电源控制柜的启动方式调至手动状态,按下防排烟风机启动按钮后,相应的风机应正常工作;按下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或对感烟探测器进行吹烟测试,相应部位的防排烟系统应正常启动。 | |||
22 | 应急广播 | 系统完好有效,联动控制功能运行正常。不得擅自停用、关闭。 | 查阅建筑消防设施维保记录。在消防控制室用话筒播音,检查播音区域应正确.音质应清晰;按下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或对感烟探测器进行吹烟测试,相应楼层及相邻上、下楼层的应急广播应正常启动。 | |||
23 |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 | 系统完好有效,功能测试正常。 | 按标准实地检查。拉下电源总线开关,测试建筑、场所内的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应正常启动,应满足人员疏散的照明、指示条件。 | |||
24 | 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 | 安全出口不应锁闭,常闭式防火门应处于关闭状态或者设置常开式防火门,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各个安全出口应明确疏散引导员。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 | 按标准实地检查。 | |||
25 | 消防安全标识 | 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应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在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张贴维护保养单位、检测单位和维护保养检测情况、消防设施设备开关、阀门上有“常开”、“常闭”等标识标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应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标识;宿舍内应设置应急疏散示意图和禁止卧床吸烟标识。 | 相关标识的规格及样式应符合重庆市地方标准《消防安全管理标识》(DB50/547-2014)。 | |||
26 | 常态化宣传教育 | 每半年应至少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新员工应经消防安全培训后上岗;所有员工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结合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状况,应有针对性地进行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教育。 | 按标准实地检查。提供员工培训记录,并有影像、图片等证明;随机抽查3至5名员工,应会报火警电话,应会熟练操作灭火器、室内消火栓;应清楚所在岗位的最近疏散路线。 | |||
27 | 志愿消防队伍 | 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志愿消防队,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灭火器材,定期开展训练;志愿消防队员应包含消防管理人员、保安员及护理、医务等服务人员,队员数量不应少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数量的30%,并能保证每班次随时能够出动足够的灭火救援力量。 | 按标准实地检查并查阅资料。提供志愿消防队人员名册,随即核实当日值班备勤人员应在岗在位。 | |||
28 | 预案及演练 | 应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组织各级各岗位人员共同参与的演练;预案应明确火灾报警和接警处置、应急疏散、扑救初起火灾以及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方法和措施,应针对无自理能力的服务对象,逐一明确火灾发生时的救护人员,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在短时间内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区域。 | 按标准实地检查并查阅资料。 | |||
29 | 应急处置措施 | 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将无自理能力的服务对象优先安排在建筑较低层和便于疏散的地点,并配备一定数量的轮椅、担架等必要器材。 | 按标准实地检查并查阅资料。 | |||
30 | 燃气设施设备安装使用情况 | 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定期维护保养燃气设施设备;燃气设施使用正确,无私自拆、移、改动燃气装置,无私自使用燃气热水器、取暖器和其他燃气器具等;燃气设施清洁干净卫生,周围无可燃物品和其他杂物堆放。 | 按标准实地检查。 | |||
31 | 人员住宿和主要活动场所装饰装修材料 | 人员住宿和主要活动场所严禁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严禁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有人居住或者活动的场所。 | 按标准实地检查。 | |||
32 | 易燃易爆危险品情况 | 不存在违规带入、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情况。 | 按标准实地检查。 | |||
33 | 电动车停放充电情况 | 电动车不得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电动车集中停放的部位与其他部位直接连通的,必须设置防火分隔设施。电动车不得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电动车停放周围无易燃可燃物品。 | 按标准实地检查。 |
附件3
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街(镇) | 养老服务 机构名称 | 存在的安全 隐患 | 整改措施 | 投入 资金 | 整改是否完成 | 整改时限 | 整改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 备注 |
(万元) | |||||||||
说明:1.存在的安全隐患包括附件1所涉问题。
2.整改措施含健全消防安全制度、配置消防设施设备、清洁燃气装置、清理燃气管道杂物、行政处罚、停业整顿等。
3.整改已完成的在“整改是否完成”栏填“是”,不再填写“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及联系方式”;整改未完成填“否”,并填写“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4.整改时限为X年X月X日。
5.整改责任人为区县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负责人,联系电话为手机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