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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21315/2023-00034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民政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3-01 | [ 发布日期 ] | 2023-03-01 |
綦江区民政局对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养老服务补贴政策解答
一、补助对象
具有重庆市綦江区户籍且年满100周岁的居民。
二、补助标准
依据《綦江区民政局綦江区财政局关于提高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的通知》(綦民[2011]108号),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三、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时间: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满100周岁的前一个月。
2.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材料清单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 |
复印件/份 |
|
1 |
居民户口簿 |
√ |
2 |
|
2 |
身份证 |
√ |
2 |
|
3 |
银行卡 |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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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寸彩照(2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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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填写《重庆市綦江区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申请审批表》(附件1) |
3. 审核批准。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材料后,应认真调查核实,核查百岁老人是否健在,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重庆市綦江区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后,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银行卡的复印件及2寸彩照上报区民政局。
四、发放方式
1.资金发放。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从申请人满100周岁的次月起发放。涉及申请、审核批准延后的从申请人满100周岁的次月起补发。
2.动态管理。对象死亡或户籍迁出綦江区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填写《重庆市綦江区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停发申报表》(附件2)及时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审批的次月起停发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
3.档案管理。区民政局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分别建立档案,档案包括申请和审核批准材料。
五、办理部门
綦江区民政局
六、办理时限
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资料齐全,20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当月办理,次月发放。
七、办理时间
国家规定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八、办理地点
綦江区民政局(綦江区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B349办公室)
九、咨询电话
023-48671350
附件:
1. 重庆市綦江区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申请审批表
2. 重庆市綦江区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停发申报表
附件1
重庆市綦江区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申请
审批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相片 | ||||
原职业 |
家庭住址 |
||||||
生活自理能力 |
身体健康状况 |
现由谁供养 |
|||||
文化程度 |
婚姻状况 |
子女人数 |
|||||
主要简历 |
|||||||
生活来源和生活水平 |
|||||||
家庭主要成员 |
与老人关系 |
姓名 |
年龄 |
文化 |
职业 |
联系电话 |
住址 |
街镇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时间: | ||||||
民政局意见 |
签字(盖章):时间: |
附件2
重庆市綦江区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
停发申报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年月日 | ||
原职业 |
家庭住址 |
街(镇)村(居)社 | |||
营养补助费发放时间 |
子女人数 |
||||
停止发放原因 |
|||||
村、社区意见 |
签字(盖章):日期: | ||||
街镇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日期: | ||||
民政局意见 |
签字(盖章):日期: |
綦江区民政局对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养老服务补贴政策解答.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