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基层政务公开 > 养老服务 > 行业管理
[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21315/2025-00012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民政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1-10 | [ 发布日期 ] | 2025-01-10 |
2024年重庆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估表
重庆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估表
养老机构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得分: 。
评估日期: 年 月 日
重庆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估表
编 号 |
序 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细则 |
检查方式 |
分值设定 |
评分标准 |
检查 得分 |
检查备注 |
||||
服务社会老年人的养老机构 |
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 |
|||||||||||
第一类 |
检查形式:核查证照、资质、手续、档案、制度、协议等资料(330分) |
|||||||||||
1 |
基本要求 |
|||||||||||
1 |
1.1★ |
提供餐饮服务的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办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自主提供餐饮服务的,不具备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的为不符合;委托餐饮服务企业提供餐饮服务的,签订了协议,服务企业具备有效许可证,为符合 |
查看证照;委托服务的,查看协议和提供方有效许可证 |
10 |
有证照5分;有委托第三方协议得5分 |
||||||
2 |
1.2★ |
如有内设医疗机构,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内设医疗机构的,不具备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的,为不符合 |
查看证照 |
10 |
符合得分 |
||||||
3 |
1.3★ |
外包服务应与有资质的外包服务机构签订协议 |
有协议、外包单位有资质为合格 |
查看资质、协议 |
10 |
有协议5分,有资质5分 |
||||||
4 |
1.4★ |
提供其他应依法许可的服务的养老机构,应持有相应的许可证明 |
具有相应资质、许可证明为合格 |
查看资质、许可证明 |
5 |
符合得分 |
||||||
2 |
服务项目与质量要求 |
|||||||||||
2.1 |
出入院服务 |
|||||||||||
5 |
2.1.1 |
对老年人进行入院评估包括躯体、心理、社会、生存质量、风险等评估 |
有入院评估制度,且已开展老年人生理心理、服务需求、风险等评估工作 |
查看制度、评估档案 |
10 |
有制度5分,有评估记录5分 |
||||||
6 |
2.1.2 |
评估结果经老年人或相关第三方认可,并提供服务 |
老年人入院评估结果,与提供相应服务的依据匹配 |
查看评估报告、签字记录、照护记录 |
10 |
有评估报告3分;有第三方签字3分;匹配的照护记录4分 |
||||||
7 |
2.1.3 |
采集相关第三方的基本信息 |
采集子女、亲属、监护人、代理人等信息 |
查档案、记录 |
5 |
符合得分 |
||||||
8 |
2.1.4 |
老年人确认入住后签署入住服务合同 |
特困人员入住办理入院手续 |
1.养老服务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权利义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合同的变更和解除。2.养老机构100﹪签入住服务合同为符合;敬老院100﹪办理入院手续,为符合;未做到100%签合同或协议,为不符合 |
查看制度、合同和手续 |
10 |
有服务合同得5分,100%签入住合同得5分 |
|||||
9 |
2.1.5 |
建立老年人入院、出院制度,协助老年人及家属办理入出院手续 |
有出入院制度;通知第三方为部分符合,并按制度执行为符合 |
查看制度,查记录 |
10 |
有制度得5分,有记录5分 |
||||||
10 |
2.1.6★ |
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应做到:(若无医疗机构,则不计算) |
20 |
|||||||||
1.按照内设医疗机构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
查医疗机构经营许可证副本 |
符合4分 |
||||||||||
2.观察老年人生命体征、病情变化、体重变化 |
查记录 |
符合4分 |
||||||||||
3.开展医疗巡视,发现老年人出现病情变化,做出相应处理 |
查巡视及处理记录 |
符合4分 |
||||||||||
4.对老年人常见慢病进行监测及健康指导 |
查记录 |
符合4分 |
||||||||||
5.进行老年人保健和传染病的预防,定期开展卫生知识宣教工作 |
查记录 |
符合4分 |
||||||||||
11 |
2.1.7★ |
有传染病预防措施 |
应有制度、工作流程,有1项做不到,即为不符合 |
查看制度、流程 |
10 |
有制度流程得分 |
||||||
12 |
2.1.8★ |
有专人负责机构内感染控制,做好记录 |
有专人负责且有完整记录 |
查看制度、照护记录 |
5 |
有制度2分;有记录3分 |
||||||
2.2 |
安宁服务 |
|||||||||||
13 |
2.2.1 |
尊重老年人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个人意愿,帮助老年人安详、有尊严地度过生命终期 |
有特设居室、专门服务人员、服务制度的为符合,少1项即为部分符合 |
查看制度、现场查看长者、照护记录 |
10 |
有制度5分,有记录5分 |
||||||
14 |
2.2.2 |
应家属要求,可以协助老年人去世后的后事处理 |
办理机构内特困人员去世后的丧葬事宜 |
可以协助的,为符合 |
查看制度、工作记录 |
10 |
有制度5分,有记录5分 |
|||||
15 |
2.2.3 |
有危机预警报告制度,对老年人可能出现的情绪危机或心理危机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干预 |
做到2项即为部分符合;3项及以上为符合 |
查看制度、照护记录 |
10 |
有制度5分,有记录5分 |
||||||
16 |
2.2.4★ |
终末消毒 |
终末消毒制度、物品更换制度 |
查制度、查记录 |
5 |
有制度3分,有记录2分 |
||||||
3 |
管理要求 |
|||||||||||
3.1 |
服务管理要求 |
|||||||||||
17 |
3.1.1 |
建立基本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办公制度、人力资源制度、服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后勤管理制度、评价与改进制度, |
建立基本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1、行政办公制度;2、人力资源制度;3、服务管理制度;4、财务管理制度;5、安全管理制度;6、后勤管理制度;7、评价与改进制度, |
查档案记录,抽查咨询情况 |
10 |
制度健全得10分,不完整得5分。无制度0分 |
||||||
18 |
3.1.2 |
在机构内醒目位置公布服务管理信息 |
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资质;2、服务管理部门设置;3服务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资质;4、主要服务项目;5、收费标准,5项以上符合 |
现场检查、查资料 |
10 |
信息完善得10分,不完整得5分,无资料0分 |
||||||
19 |
3.1.3★ |
定期评估老年人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开展健康评估与风险评估 |
建评估制度;老年人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发生变化是,应及时评估;应根据评估结果提供相应服务;有两项符合;1项部分符合 |
查制度、查记录 |
5 |
有制度5分 |
||||||
20 |
3.1.4 |
建立老年人入住档案和健康档案 |
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合同;2、老年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3、病史记录;4、体检报告;5、评估报告。老年人健康档案保管期限应不少于老年人出院后5年,5项以上符合 |
查记录 |
10 |
档案健全得10分,不完整得5分,无档案0分 |
||||||
21 |
3.1.5 |
财务、人事、医疗和其他档案的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室 |
抽查档案 |
10 |
有制度5分,有档案5分 |
||||||
22 |
3.1.6 |
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服务过程,并由记录人员签字确认。工作记录保管期限应不少于3年 |
包括不限于照护记录、巡查记录、交接班记录、服药记录等 |
抽查记录 |
10 |
记录完善10分,不完整5分,无记录0分 |
||||||
23 |
3.1.7 |
保护老年人及相关第三方信息,未经老年人或相关第三方同意,不应泄露老年人及相关第三方信息 |
隐私保护制度 |
查制度 |
10 |
符合得分 |
||||||
24 |
3.1.8 |
设立投诉受理部门,公开投诉电话和负责人电话 |
有专门部门、人员或电话为部分符合;并有投诉建议处理记录为符合 |
查看制度和投诉建议处理记录;询问老年人是否知晓 |
10 |
有制度2分,有记录3分,有处理意见5分 |
||||||
25 |
3.1.9 |
对外公开养老机构基本信息,包括地理位置、联系方式、服务时间等 |
满足1-2项的部分为符合,满足3项及以上为符合 |
查看文件材料 |
10 |
符合得分 |
||||||
26 |
3.1.10 |
养老机构接受社会捐赠应统一登记,按捐赠方意愿和相关规定使用受赠物资 |
如有此项内容,应有统一记录,为部分符合分,且使用合规,则为符合 |
查看记录 |
10 |
符合得分 |
||||||
27 |
3.1.11 |
积极推进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 |
有机构内部服务管理标准、操作规范的,为符合 |
查看标准文本 |
10 |
符合得分 |
||||||
3.2 |
人力资源管理要求 |
|||||||||||
28 |
3.2.1 |
明确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
组织架构、岗位职责 |
查岗位职责 |
10 |
符合得分 |
||||||
29 |
3.2.2★ |
持有国家职业资格的养老护理员占养老护理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或所有养老护理员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合格 |
养老护理员应接受岗前培训 |
养老机构:两种情况满足其一的即为符合;持有国家职业资格的养老护理员占养老护理员总数的比例低于30%或60%养老护理员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合格,为部分符合; |
查看证书、相关记录 |
10 |
有证书5分,达标5分,(30%养老护理员接受岗前培训的) |
|||||
敬老院:30%-60%养老护理员接受岗前培训的,为部分符合,61%-100%为符合 |
||||||||||||
30 |
3.2.3 |
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有2项及以上为合格,1项部分合格 |
查任命文件、查岗位职责 |
10 |
有任命文件5分,有岗位职责5分 |
||||||
31 |
3.2.4★ |
负责人应参加相关培训,具有养老服务专业知识 |
参加养老服务专业培训为符合;参加其它培训为部分符合;没有参加相关培训,为不符合 |
查看证书 |
5 |
符合得分 |
||||||
32 |
3.2.5 |
餐饮服务人员必须经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上岗 |
如有,100%持证上岗为符合 |
查看证照,对照本人;如果由签约餐饮服务企业提供服务,则查看签约协议 |
10 |
符合得分 |
||||||
33 |
3.2.6★ |
在养老机构内开展服务的医生、护士等依法需要持证上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 |
如有,100%持证上岗为符合 |
查看证照,对照本人;如果由签约医疗机构提供服务,则查看签约协议 |
5 |
符合得分 |
||||||
34 |
3.2.7★ |
配备社会工作者、康复师、营养师等专业人员 |
鼓励利用社会资源,外聘志愿者 |
养老机构:配备两类人员(专兼职)即为符合;敬老院:鼓励利用社会资源,外聘志愿者提供相应服务,有则符合 |
查看证照或(聘书),对照本人;如果由签约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则查看签约协议 |
5 |
符合得分 |
|||||
35 |
3.2.8 |
定期开展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人为本、爱老尊老孝老服务理念、相关政策法规及管理服务技能 |
3--6个月开展一次培训,为符合,6个月以上培训一次为部分符合 |
查看培训记录 |
5 |
有培训记录得分 |
||||||
36 |
3.2.9★ |
建立服务人员绩效考核、优秀员工奖等激励制度 |
有1项制度为部分符合 |
查看制度 |
5 |
符合得分 |
||||||
37 |
3.2.10 |
组织工作人员每年进行1次健康体检,患传染性疾病的工作人员应停止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
健康体检制度、员工健康档案 |
查看资料 |
10 |
符合得分 |
||||||
第二类 |
现场察看形式:走访询问有关人员,查阅制度、流程、记录等资料(870分) |
|||||||||||
2 |
服务项目与质量要求 |
|||||||||||
2.1 |
出入院服务 |
|||||||||||
38 |
2.1.1 |
建立老年人入院、出院制度,协助老年人及相关第三方办理入出院手续 |
有出入院制度和咨询、评估、体检、签约、出入院流程;通知第三方为部分符合,并按制度执行为符合 |
现场查看制度、流程、询问工作人员 |
20 |
有制度5分、流程得5分,有记录10分 |
||||||
2.2 |
生活照料服务 |
|||||||||||
39 |
2.2.1 |
提供24小时当班、值班服务,并做好记录和交接班 |
提供24小时服务,且有相关记录,为符合,无当班、值班记录为部分符合,二者皆无为不符合 |
查看制度、照护记录、交接班记录、行政值班记录 |
10 |
有制度3分,有交接班记录3分 ,有照护记录4分 |
||||||
40 |
2.2.2 |
熟悉所服务长者的基本情况 |
养老护理员了解所服务老年人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个人生活照料重点、个人爱好、精神心理情况 |
现场询问、抽查查看记录 |
10 |
入住花名册中抽查2人,部分内容相符5分,不符合不得分 |
||||||
41 |
2.2.3 |
指导和帮助老年人做好个人清洁卫生。为介助老年人穿(脱)衣、洗漱、剪指(趾)甲、剃须、理发、洗浴(擦浴)、清洁会阴部。 |
保持口腔清洁、容貌整洁、无长指(趾)甲、身体清洁无异味有1项未做到,为不符合 |
查看制度、现场查看长者、照护记录 |
20 |
有制度得5分,长者清洁情况满意10分,有照护记录5分 |
||||||
42 |
2.2.4 |
定期更换、清洗、床上用品;及时整理床铺,保持床铺整洁 |
有1项未做到,为部分符合 |
查看制度、现场查看长者居室、照护记录 |
10 |
有制度得2分,床铺整洁5分, |
||||||
有照护记录3分 |
||||||||||||
43 |
2.2.5 |
及时维修或更换居室、护理区域设施、设备及物品 |
有1-2种不能正常使用的设施设备、物品为部分符合,3种及以上为不符合 |
查看制度、现场查看长者居室、维修记录 |
5 |
有制度得2分,有维修记录3分 |
||||||
44 |
2.2.6 |
每日房间巡查,观察老年人的身心状况,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理;注意观察重点长者身心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通知监护人 |
有每日房间巡查,但无巡查记录,为部分符合,二者均有则符合;重点长者交接班或护理记录中是否有观察记录,报告及处理记载,1项未达到,为部分符合,2项及以上未达到为不符合 |
查看制度、流程,现场查看长者、照护记录 |
10 |
有制度流程得5分,有巡查记录5分 |
||||||
45 |
2.2.7 |
协助老年人用餐、饮水,防跌倒烫伤 |
1项做到为部分符合,2项做到为符合 |
查看制度、现场查看长者、照护记录 |
10 |
有记录5分,有警示标示5分 |
||||||
46 |
2.2.8 |
提醒如厕,清洗便器 |
提供1项为部分符合,2项为符合 |
现场查看、查看照护记录 |
10 |
有记录5分,现场查看便器无异味或污渍5分 |
||||||
47 |
2.2.9 |
做好褥疮的护理及预防工作。褥疮发生率Ⅱ、Ⅲ度为0,Ⅰ度低于5% |
有操作规程且褥疮发生率达标,即为符合,二者满足一项即为部分符合 |
查看制度、现场查看长者、照护记录 |
10 |
有制度5分,有记录5分 |
||||||
2.3 |
膳食服务 |
|||||||||||
48 |
2.3.1★ |
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及需求、地域特点、民族、宗教习惯提供膳食 |
如有餐饮服务,做到2项即为部分符合,3项及以上为符合 |
查看制度、现场查看、询问、查看膳食记录 |
5 |
符合得分 |
||||||
49 |
2.3.2 |
食品加工与制作符合食品监督管理要求,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 |
查制度,查过期腐烂食品,发现后者不合格 |
查看制度、现场检查 |
10 |
现场发现过期、腐烂食品不得分 |
||||||
50 |
2.3.3 |
做到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分开制作、存储 |
如有餐饮服务,有1项未做到即为不符合 |
查看制度、现场查看 |
10 |
符合得分 |
||||||
51 |
2.3.4 |
食谱每周至少更换一次,向老年人公布并存档 |
如有餐饮服务,每周更换食谱且向老年人公布并存档,为符合,满足2项为部分符合 |
查看制度、膳食记录 |
10 |
有变换菜谱5分,公示并有存档记录5分 |
||||||
52 |
2.3.5 |
建立食品留样备查制度,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
如有餐饮服务,留样没样品不少于100克;标注品名、时间、餐别、采样人;0℃—4℃冰箱正常使用;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有1项未做到即为不符合 |
查看制度、相关记录,现场查看 |
10 |
符合得分 |
||||||
53 |
2.3.6 |
做好餐(饮)具消毒(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餐厨垃圾每日处理,餐(饮)具、厨房和就餐区卫生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如有餐饮服务,有1项未做到即为不符合。 |
查看制度、相关记录,现场查看 |
5 |
有消毒设备2分,有工作记录3分 |
||||||
54 |
2.3.7 |
膳食服务人员保持个人清洁 |
身着洁净的工作服,佩戴口罩和工作帽,有洗手制度 |
现场查看 |
5 |
符合得分 |
||||||
55 |
2.3.8 |
老年人集体用餐时,应配备相应服务人员予以协助 |
有助餐制度;人员排班,一样做到符合 |
查制度,现场检查 |
5 |
符合得分 |
||||||
56 |
2.3.9 |
膳食的采购、处理、储存、烹饪、供应过程全程可控 |
如有餐饮服务,满足3个过程可控为部分符合,满足4个及以上为符合 |
查看制度、现场查看 |
5 |
符合得分 |
||||||
57 |
2.3.10 |
每周至少检查1次老年人房间有无过期食品,提醒老年人处理过期腐烂的食品 |
每周至少检查1次老年人房间有无过期食品且提醒老年人处理过期腐烂的食品,为符合,二者满足一项为部分符合 |
现场查看、检查记录 |
10 |
有检查记录5分,现场查看5分 |
||||||
58 |
2.3.11 |
建立老年人伙食(膳食)委员会,监督膳食质量,定期了解老年人膳食需求 |
如有餐饮服务,建立老年人伙食(膳食)委员会且发挥作用,为符合,二者满足一项为部分符合 |
查看制度、相关记录 |
5 |
有膳食委员会得分 |
||||||
59 |
2.3.12 |
建立膳食服务制度、流程及岗位职责 |
如有膳食服务制度、流程及岗位职责 |
查看制度、流程、现场查看 |
5 |
有制度流程3分,现场查看2分 |
||||||
60 |
2.3.13★ |
如开展送餐服务 |
人员、餐车、着装、消毒等符合相关要求: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应身着洁净的工作服,佩戴口罩和工作帽,分餐、发餐时应佩戴手套;;配备送餐工具或专用保温送餐车;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 |
现场检查、订餐记录、清洗消毒记录 |
5 |
符合得分 |
||||||
2.4 |
清洁卫生服务 |
|||||||||||
61 |
2.4.1 |
公共区域整洁,地面干燥,物品摆放安全合理,空气无异味;定期公共区域及设施设备进行清洁和消毒 |
定期对走廊、功能活动区物品规整,地面干燥;物品摆放安全合理;有清洁消毒制度、保持公共服务区域及设施设备整洁卫生、空气无异味。有1项未做到,即为不符合 |
查看制度、清洁消毒记录;查看现场 |
20 |
有工作记录或制度10分;现场查看10分 |
||||||
62 |
2.4.2 |
每日定期清扫老年人居室、整理老年人个人物品及生活用品、清洗消毒卫浴设备,保持老年人居室整洁、地面干燥、无异味;卫生间、厨房、居室及其他区域的清洁设备、用具应区别使用及消毒 |
有标示;有使用说明; |
查看制度、查看现场长者、照护记录 |
20 |
有工作记录或制度10分;查看现场10分 |
||||||
有1项未做到,即为不符合 |
||||||||||||
63 |
2.4.3 |
被污染的物品,应单独清洁、消毒 |
有分类标识、有专门收集器具、有消毒浸泡、单独清洗;有记录。做到即符合 |
查看查记录;现场查看 |
10 |
有工作记录或制度5分;现场查看5分 |
||||||
64 |
2.4.4 |
提供清洁服务前及清洁过程中,在显著位置设置安全提示标识 |
安全标示 |
现场查看 |
5 |
符合得分 |
||||||
2.5 |
洗涤服务 |
|||||||||||
65 |
2.5.1 |
配置洗涤设备及固定场所,定期对设备进行消毒,保持洗衣场所环境整洁 |
1.有专门场所;2.有设备消毒制度、环境保洁制度;3有专人、有检查 |
查记录,查看现场 |
10 |
有场所3分;有制度3分;有专人负责4分 |
||||||
66 |
2.5.2 |
按照不同织物确定收集时间,定期清洗 |
定期收集清洗制度衣物清洗频率至少一周一次或被褥一月一次 |
查记录 |
5 |
有制度2分,有记录3分 |
||||||
67 |
2.5.3 |
老年人个人衣物与被褥分类清洗 |
定期收集清洗制度衣物清洗频率至少一周一次或被褥一月一次 |
查记录 |
5 |
有制度2分,有记录3分 |
||||||
68 |
2.5.4 |
有指定地点收集被污染织物,避免在老年人居住区域清点 |
定点区域、有标示 |
现场查看 |
5 |
符合得分 |
||||||
69 |
2.5.5 |
检查洗涤后的织物是否清洗干净、完好无损,并进行清点核对 |
洗涤后检查制度、检查记录 |
查制度、记录 |
5 |
符合得分 |
||||||
70 |
2.5.6★ |
提供衣物、被褥、尿布等织物的收集、分类、清点、清洗、消毒与送回等服务,保证洗涤后的织物干净整洁 |
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衣物、被褥、尿布等织物的收集、分类、清点、清洗、消毒与送回等服务,保证洗涤后的织物干净整洁 |
有1项做不到即为部分符合,2项做不到为不符合 |
结合前述检查,查看制度、现场查看、工作记录 |
10 |
符合得分 |
|||||
2.6 |
医疗护理服务 |
|||||||||||
71 |
2.6.1 |
对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翻身、扣背、尿管管理 |
医疗护理资质人员;开展医疗护理项目;护理记录 |
查资质、查记录 |
10 |
有资质5分,有记录5分 |
||||||
72 |
2.6.2 |
指导老年人使用机构提供的康复辅助器具,包括但不限于轮椅、助行器 |
有康复辅助器具,有使用指导 |
现场查看、询问 |
10 |
有辅助器具5分;有使用指导培训记录5分 |
||||||
73 |
2.6.3 |
遵医嘱使用约束用具,与相关第三方签署知情同意书,按操作规范执行 |
有约束用具、第三方知情同意书、操作规范、使用记录 |
现场查看、询问 |
10 |
有辅助器具3分;第三方知情同意书3分;使用记录4分 |
||||||
74 |
2.6.4 |
老年人突发疾病时,及时与相关第三方联系,不能处置的,应立即联系医疗救护机构,并协助做好老年人转诊转院工作 |
疾病救治预案、应急联系方式公示、转诊记录 |
查预案、查记录;现场询问工作人员 |
10 |
有预案3分,有应急联系方式公示3分;有相关工作记录4分 |
||||||
75 |
2.6.5★ |
协助老年人用药 |
签订相应的服药管理协议;按照医疗卫生相关部门的规定进行药品发放;提供服药管理服务时,工作人员应核对处方和药品,协助老年人服药 |
查看协议、用药管理流程;老年人访问 |
5 |
有协议2分 |
||||||
有用药流程记录3分 |
||||||||||||
76 |
2.6.6 |
组织老年人开展健康体检,每年不少于1次 |
体检制度、健康档案 |
查阅制度、档案;询问长者 |
10 |
有体检制度5分,有健康档案5分 |
||||||
77 |
2.6.7★ |
设立院内医疗机构或与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关系 |
如有,且有相关协议或合同,即为符合 |
查看合同文件、现场查看 |
10 |
现场查看5分,有合作协议5分 |
||||||
78 |
2.6.8★ |
开展健康管理、健康咨询、健康教育等工作 |
开展2项服务即为部分符合,3项及以上为符合 |
查看制度、现场查看长者、照护记录 |
5 |
有记录得5分 |
||||||
79 |
2.6.9★ |
对失智老年人进行非药物干预益智康复训练 |
如接收此类长者,且有1-2项该类服务,即为部分符合,3项及以上为符合 |
查看制度、现场查看长者、照护记录 |
5 |
符合得分 |
||||||
80 |
2.6.10 |
开展康复保健服务 |
开展康复评定、物理治疗、作业治疗等一种或多种技术,配备相关设备、设施、器械。 |
现场查看,查记录 |
10 |
有设备设施器械5分;有使用记录5分 |
||||||
81 |
2.6.11 |
建立机构内感染预防和处理办法,有消毒和隔离制度 |
相关工作制度 |
查看制度、现场查看、照护记录 |
10 |
有制度看现场5分;有照护记录5分. |
||||||
82 |
2.6.12 |
有养老机构内个人卫生的规定,包含洗手操作标准、配置手套口罩等必要防护性物品的规定 |
有制度及操作流程,实操符合要求 |
查看制度、现场查看 |
10 |
有制度5分,现场操作符合5分 |
||||||
2.7 |
文化娱乐服务 |
|||||||||||
83 |
2.7.1 |
每日组织开展一项以上适合老年人生理、心理特点的文化娱乐活动,服务过程中,密切关注老年人的身体情况,保障老年人安全地进行活动 |
开展适合老年人身心特点的歌舞、书画、手工、棋牌等文化娱乐活动和康乐活动,培养老年人兴趣爱好,开展3项活动为部分符合,4项及以上为符合 |
查看制度、现场查看长者、照护记录 |
15 |
有制度5分;现场有设施或活动5分;有工作记录5分 |
||||||
84 |
2.7.3★ |
开展节日、特殊纪念日活动 |
开展1类活动为部分符合,2类及以上为符合 |
查看制度、现场查看、活动记录 |
5 |
有记录得分 |
||||||
85 |
2.7.4★ |
通过讲座、培训班、老年大学等形式,开展各种教育培训活动 |
开展2项为部分符合,3项及以上为符合 |
查看制度、现场查看、活动记录 |
5 |
有记录得分 |
||||||
86 |
2.7.5★ |
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有助于感知觉恢复的文化娱乐活动,为卧床老年人提供电视、广播、阅读等文化娱乐项目 |
如收住这类老年人,提供2项活动即为部分符合,3项以上为符合 |
现场查看长者、照护记录 |
10 |
有记录5分,现场活动5分 |
||||||
2.8 |
心理精神支持服务 |
|||||||||||
87 |
2.8.1 |
帮助新入住老年人及亲属认识和熟悉机构的生活环境,使其尽快适应机构生活 |
做到2项即为部分符合;3项及以上为符合 |
查看制度、现场查看长者、照护记录 |
10 |
有制度5分;有记录5分 |
||||||
88 |
2.8.2 |
了解掌握老年人心理状况,对出现的心理和情绪问题,提供相应服务,必要时请专业人员协助 |
做到2项即为符合 |
查看制度、现场查看、工作记录 |
10 |
有制度5分;有记录5分 |
||||||
89 |
2.8.3 |
定期组织协调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促进老年人与社会外界接触交往;倡导老年人参与力所能及的志愿活动 |
组织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且倡导老年人参与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为符合;满足二者之一的,为部分符合 |
查看制度、现场询问长者、查看活动记录 |
10 |
有方案5分;有记录5分 |
||||||
90 |
2.8.4★ |
督促相关第三方定期探访老年人,与老年人保持联系 |
第三方沟通制度、定期探访制度 |
查制度、查登记记录 |
5 |
有记录得分 |
||||||
91 |
2.8.5★ |
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
院内有社会工作者或经过专业社会工作培训的人员为老年人提供个案、小组等服务为符合;与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院校建立合作协议,定期开展社会工作服务,部分符合 |
查看制度、服务记录 |
10 |
有制度5分,有记录5分 |
||||||
3 |
环境及设施设备管理要求 |
|||||||||||
92 |
3.3.1 |
老年人居室内床位平均可使用面积不应低于6㎡,单人居住使用面积不低于10㎡,中度失能老年人的房间不超过4张床位,重度失能老年人的房间不超过6张床位 |
满足要求符合 |
现场测量 |
10 |
符合标准得10分,部分符合得5分 |
||||||
93 |
3.3.2 |
老年人居室配置各种设施设备应安全、稳固,若有突出尖锐的阳角应做软包处理 |
有2类物品有尖角凸出部分,为部分符合,3类以上则为不符合 |
现场检查 |
10 |
符合得10分,部分符合得5分 |
||||||
94 |
3.3.3 |
设置无障碍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无障碍出入口、安全扶手、无障碍卫生间、防滑地面。无障碍设施的设计应符合GB50763规定 |
楼道扶手、洗手间扶手、无障碍坡道等老年人生活及活动区域等 |
现场检查 |
20 |
符合得20分,部分符合得10分 |
||||||
95 |
3.3.4 |
设置垃圾专门存放区域,并分类存放、分类管理 |
有垃圾专门区域、分类管理制度 |
查制度、现场检查 |
10 |
有制度5分,设立专门区域5分 |
||||||
96 |
3.3.5 |
老年人浴室内其他非吸烟区域应禁止吸烟,如有需要,可设立吸烟区域 |
设吸烟区、标示 |
现场检查 |
10 |
符合得分 |
||||||
97 |
3.3.6 |
符合公安消防部门相关要求,配置消防设施设备。消防灭火器的配备应符合GB50140的规定 |
规范配置消防设施 |
现场检查 |
20 |
消防设施不健全0分 |
||||||
98 |
3.3.7 |
有醒目、规范、易懂的标志标识 |
标志标识不全、有破损超过40%的,为部分符合;标志标识不全、有破损超过85%的,为不符合 |
现场检查 |
10 |
符合10分,部分符合5分,不符合0分 |
||||||
99 |
3.3.8 |
老年人床头、浴室、卫生间应设呼叫装置安装呼叫装置 |
安装并可正常使用为符合;不能正常使用为不符合 |
现场检查 |
10 |
符合得分 |
||||||
100 |
3.3.9 |
设置公共浴室、公共卫生间、接待室、餐厅等公共活动区,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
满足3项为部分符合 |
现场检查 |
5 |
符合得分 |
||||||
101 |
3.3.10★ |
配备厨房、洗衣房、垃圾处理场所(存放点)等服务运营需要的后勤保障设施设备和物品 |
满足2项为部分符合,3项及以上为符合 |
现场检查 |
5 |
符合得分 |
||||||
102 |
3.3.11 |
地面做防滑处理 |
有处理记录 |
现场检查 工作记录 |
10 |
符合得分 |
||||||
3.4 |
安全管理要求 |
|||||||||||
103 |
3.4.1 |
按照MZ/T032-2012中第4章的规定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
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操作规范或规程;安全检查制度;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考核与奖惩制度 |
查安全制度 |
10 |
缺项0分 |
||||||
104 |
3.4.2 |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符合MZ/T032-2012中第12章的要求,明确应急管理部门及其责任,制定应急预案 |
建立突发事件处理的应急预案,对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突发事件类型;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处置原则;处理流程;工作要求。查应急预案(疾病、火灾、食物中毒、外来暴力、煤气中毒、自伤、伤人、跌倒、坠床、噎食、误吸、走失、烫伤事件有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报告制度。) |
查预案 |
10 |
缺项0分 |
||||||
105 |
3.4.3 |
养老机构发生意外或可能引发意外的过失行为后,应按要求逐级上报。发生重大疫情,应及时向机构属地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
报告制度、记录 |
查制度、记录 |
10 |
有制度5分,有记录5分 |
||||||
106 |
3.4.4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符合MZ/T032-2012中5.4的规定 |
应具备相应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包括但不限于锅炉使用登记证、压力管道(含气瓶)使用登记证、电梯安全检验标志;应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特种设施设备应设置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并经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使用 |
查保养记录、设备检验记录、管理巡查记录,维保及检验机构资质 |
20 |
符合得20分,部分符合得10分 |
||||||
107 |
3.4.5 |
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符合MZ/T032-2012中第5章的规定,消防安全设施、器材 |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
现场检查 |
10 |
符合得分 |
||||||
108 |
3.4.6 |
每半年至少展开一次消防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训;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白天防火巡查、夜间防火巡查每日各不少于两次 |
白天夜晚防火巡查;月度防火检查;季度安全培训、消防培训;半年消防演练和应急演练 |
查记录、图片、录像 |
20 |
记录完整20分,有记录无图文资料得10分 |
||||||
109 |
3.4.7 |
制定消防安全、特种设备设施安全、突发事件等相关管理制度、预警机制及应急预案 |
有1项未做到即为不符合;如果没有特种设备,则不对特种设备管理做要求 |
查看制度 |
10 |
符合得分 |
||||||
110 |
3.4.8 |
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按规定建立微型消防站、并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处置要在三分钟”要求 |
各项中有任何1点达不到,则该项不符合 |
查看证书,询问 |
10 |
符合得分 |
||||||
111 |
3.4.9 |
人员住宿和主要活动场所严禁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严禁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有人居住或者活动的建筑 |
有1项未做到就不符合 |
现场查看,询问 |
10 |
符合得分 |
||||||
112 |
3.4.10 |
对不需要设置自动消防系统的建筑,应当加强物防、技防措施,在人员住宿和主要活动场所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装置,配备应急照明和灭火器材 |
各项中有任何1点达不到,则该项不符合;设置自动消防系统的养老机构则查看是否在相关场所对应设置相应设备 |
现场查看,人员操作、询问 |
10 |
符合得分 |
||||||
113 |
3.4.11 |
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完好。保证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 |
有1项未做到就不符合 |
现场查看 |
10 |
符合得分 |
||||||
114 |
3.4.13 |
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及时整改电气火灾隐患 |
有1项未做到就不符合 |
现场查看,查看维护记录 |
10 |
符合得分 |
||||||
115 |
3.4.14 |
燃气安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
如有,有1项未做到就不符合 |
现场查看 |
20 |
符合得分 |
||||||
116 |
3.4.18 |
购置、使用和更换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应符合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
如有,有1项未做到就不符合 |
现场查看 |
10 |
符合得分 |
||||||
117 |
3.4.19 |
对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修保养,定期自检,有记录 |
经常性日常维修保养,定期自检,有记录 |
查看维护、交接班记录 |
10 |
符合得分 |
||||||
118 |
3.4.21 |
建立出入、探视、请销假等制度,防止老年人走失 |
出入管理制度,出入记录 |
查看制度、记录 |
10 |
有制度5分,有记录5分 |
||||||
119 |
3.4.22 |
建立视频监控系统,对养老机构公共区域进行全方位监控或实行24小时巡查 |
建立视频监控系统或实行24小时巡查,均为符合 |
现场查看、视频记录 |
10 |
符合得分 |
||||||
4 |
服务评价与改进 |
|||||||||||
120 |
4.1 |
定期听取老年人及相关第三方的建议和意见,采取设置意见箱、网上收集等方式收集信息 |
第三方意见检查表、养老服务需求调查表。有1项以上合格 |
查记录、查工作流程 |
10 |
有意见箱5分,有调查表5分 |
||||||
121 |
4.2 |
采取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内部评价。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自我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 |
有为合格 |
查检查记录、考核记录、处罚记录 |
10 |
符合得分 |
||||||
122 |
4.3 |
应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服务满意度测评,向住院老年人或相关第三方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并形成分析报告 |
每年至少一次老年人满意度调查表;满意度测评报告,有为合格 |
查记录 |
20 |
有问卷调查记录表得10分,满意度测评报告得10分 |
||||||
123 |
4.4★ |
邀请相关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
有为合格 |
查记录 |
5 |
合格得分 |
||||||
4.5 |
持续改进 |
|||||||||||
124 |
4.5.1 |
通过召开工作例会,座谈会等相关会议,进行沟通交流,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
专题工作例会、座谈会、沟通记录等有为合格 |
查记录 |
10 |
符合得分 |
||||||
125 |
4.5.2 |
工作人员日常工作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
报告制度、整改措施等,有为合格 |
查记录 |
10 |
符合得分 |
||||||
备注:本次评估基础总分为1000分,附加分200分,综合得分800分以上为合格,600-800分为基本合格,600分以上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