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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21315/2024-00123 | [ 发文字号 ] | 綦江民发〔2024〕122 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民政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10-30 | [ 发布日期 ] | 2024-10-30 |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4 年养老机构行业消防安全标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关于开展2024年养老机构行业消防安全标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各公建民营、民办养老机构:
按照《重庆市綦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子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夯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全力确保老年人生命安全,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养老服务机构行业消防安全标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除险清患”为工作导向,进一步夯实责任体系、筑牢基层基础、狠抓风险防治,更加精准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为推动全区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原则,认真履行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养老服务领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责任体系。通过打造一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杆示范单位,推行单位消防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完善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机制,以点带面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能力,督促养老机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力争用三年的时间,使全区养老机构达到养老服务机构行业消防安全标杆示范单位标准。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对标自评。各养老机构要从组织机构、规章制度、教育培训、消防设施、日常管理、隐患检查整改、应急预案、档案管理等方面,严格对照附件《綦江区养老机构行业消防安全标杆示范单位创建评定标准》内容要求,逐项逐条开展自检自查,深入查找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建立达标创建基础档案。
(二)组织检查验收。12月10日前,各街镇对辖区内的养老机构开展检查验收,严格打表,逐条逐项对照评分,将评分表报送至区民政局,区民政局按照“优中选优”原则,上报1个消防安全标杆示范单位申请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验收。12月底前,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组成验收组,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验收。
(三)总结推广经验。各街镇要及时总结创建经验做法,因地制宜采取工作简报、会议发言、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全面推广创建经验,通过示范引领,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我区养老领域消防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行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是有效防范化解火灾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对于推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方向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各街镇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切实推动、增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采取强有力措施,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指导,确保成效。各街镇要督促养老机构对员工进行全员消防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使其熟练掌握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及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要求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切实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技能水平。
(三)注重结合,统筹推进。各街镇要将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与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推进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面整改消除影响消防安全的火灾隐患,建立养老机构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联系人:李爽;联系电话:48671350;邮箱:1321358931@qq.com。)
附件:綦江区养老机构行业消防安全标杆示范单位创建评定标准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
綦江区养老机构行业消防安全标杆示范单位创建评定标准
检查要点 |
检查内容 |
检查标准 |
检查方法 |
得分 |
(一)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25分) |
单位办理 消防手续 情况(5分) |
单位应办理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 |
查阅资料,提供消防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1998年9月1日之前竣工建筑且此后未改建(含装修、用途变更)的,可以仅提供房产证明文件。(存在一项问题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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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消防 安全责任制建立情况(10分) |
单位应建立健全以下6类制度: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②防火巡查、检查及火灾隐患整改制度;③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和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④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燃气和电气设备维护管理制度;⑤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⑥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
查阅资料,逐一核对,应将制度上墙或以正式文件下发。(存在一项问题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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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消防 安全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5分) |
1.单位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2.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明确并清楚以下职责:①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②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③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④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⑤组织制订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
1.查阅单位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正式文件(应有文号); 2.随机提问,逐一询问消防安全责任人每项责任具体落实情况。(存在一项问题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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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落实情况(5分) |
1.单位应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 2.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明确并清楚以下职责:①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②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③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④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⑤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⑥组织管理专职、志愿消防队;⑦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⑧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
1.查阅单位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正式文件(应有文号); 2.随机提问,逐一询问消防安全管理人每项责任具体落实情况。(存在一项问题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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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25分) |
单位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职责落实情况 |
1.单位应明确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2.单位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明确并清楚以下职责:①根据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②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实施防火检查,督促火灾隐患整改;③督促对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④管理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⑤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消防演练;⑥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 |
1.查阅单位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正式文件(应有文号); 2.随机提问,逐一询问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每项责任具体落实情况。(存在一项问题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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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口管理 部门设立情况 |
应设置或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
查阅资料,提供单位出具的能够反映部门分工职责的正式文件(应有文号)。(存在一项问题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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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巡查检查情况 |
应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其中夜间防火巡查每天不少于两次。防火巡查检查情况应记录在《防火巡查检查记录》。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应开展间隔不超过两小时的昼夜防火巡查。 |
查阅资料,提供《防火巡查检查记录》,所有涉及的检查项目应准确填写,与现场情况一致。(存在一项问题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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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检测情况 |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每月至少1次,联动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全面检测每年至少1次。 |
查阅资料,提供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维保、检测合同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维保、检测资质证书,核对应按照规定频次进行维护、检测。(存在一项问题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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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评估情况 |
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 |
查阅资料,提供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合同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评估资质证书,核对应按照规定频次进行评估(存在一项问题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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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
消防控制室 |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消防控制室的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直通安全出口;消防控制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应开启并运行正常;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每班应不少于2人且均持证上岗;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对消防控制室的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每日检查并如实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
按标准实地检查,其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随机选取某一天《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对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历史记录,应保持一致。(存在一项问题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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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10分) |
消防水泵房(2分) |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上楼层;消防水泵房的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直通安全出口;各类消防水泵的电源控制柜应通电并调至自动控制状态。 |
按标准实地检查,其中,消防水泵的电源控制柜自动控制状态时,应能利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远程启泵按钮控制室外消火栓泵、室内消火栓泵、喷淋泵、稳压泵等消防水泵的启停。(存在一项问题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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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配电房(1分) |
附设在建筑内的配电房应与其它部位进行防火分隔;应配备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
按标准实地检查。(存在一项问题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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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发电机房(2分) |
附设在建筑内的柴油发电机房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二层(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应与其它部位进行防火分隔。储油间的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立方米,且储油间应与柴油发电机房等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并应在油箱下部设置防止油品流淌的挡油堤。柴油发电机应能手动启动和在断电30秒内自动启动。 |
按标准实地检查,其中,设置的甲级防火门应有甲级防火门出厂铭牌,并标识“甲级”字样;防爆灯具外罩完整,电气线路应采取暗敷或穿金属槽管明敷。(存在一项问题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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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厨房(1分) |
宿舍、公寓中的公共厨房与其他部位应采用防火隔墙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上的门、窗应分别采用乙级防火门、窗;厨房的灶台、油烟罩和烟道应每季度进行清洗、清洁;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可燃气体作燃料的厨房,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
按标准实地检查。其中,乙级防火门应有乙级防火门出厂铭牌,并标识“乙级”字样;厨房的灶台、油烟罩和烟道的每季度清洗、清洁工作应实地查看油垢积层和服务合同。(存在一项问题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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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及活动室(1分) |
宿舍及活动室应设置在地上一、二、三层;养老院等老年人建筑应每层设置2个安全出口或2部疏散楼梯;宿舍内不应存在卧床吸烟、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拉乱接电线等行为;外窗应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使用蚊香、蜡烛、煤炉、酒精等物品时应落实防护措施。 |
按标准实地检查。其中,通常情况下钢筋混凝土结构及砖混结构的老年人建筑可以设置于地上一、二、三层,砖木结构的老年人建筑可以设置于地上一、二层,木结构的老年人建筑仅能设置于地上一层。(存在一项问题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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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瓶存放(1分) |
氧气瓶应集中设置且不应在病房和走道存放氧气瓶。 |
按标准实地检查,氧气瓶应集中储存并与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存在一项问题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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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及线路(2分) |
电气设备及其线路、开关等应按规定负荷装设;电气设备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不应存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或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等情况。 |
按标准实地检查(存在一项问题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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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筑消防设施情(20分) |
室内消火栓系统(5分) |
开启屋顶试验消火栓测试水压,压力表显示应不低于0.25MPa;室内消火栓箱内的水枪、水带等配件应齐全,水带与接口绑扎应牢固;任选一个室内消火栓,接好水带、水枪,水枪出水应正常。 |
按标准实地检查,外接水枪、水带做放水测试,确保栓口、接口处无漏水现象,水带无破损现象。(存在一项问题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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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5分) |
系统完好有效,联动控制功能运行正常。 |
查阅建筑消防设施维保记录。将消防控制室火灾自动报警主机调至自动报警状态,按下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或对感烟探测器进行吹烟测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正常启动,应急广播、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等自动消防设施应正常联动。(存在一项问题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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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喷水 灭火系统(2分) |
系统完好有效,末端试水压力不低于0.05MPa。 |
查阅建筑消防设施维保记录。开启末端试水装置测试水压,压力表显示应不低于0.05MPa,应有反馈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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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烟排烟系统(2分) |
系统完好有效,联动控制功能运行正常。用于自然排烟的窗户应方便开启并不应被遮挡。 |
查阅建筑消防设施维保记录。将防排烟风机的末端电源控制柜的启动方式调至手动状态,按下防排烟风机启动按钮后,相应的风机应正常工作;按下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或对感烟探测器进行吹烟测试,相应部位的防排烟系统应正常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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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广播(2分) |
系统完好有效,联动控制功能运行正常。 |
查阅建筑消防设施维保记录。在消防控制室用话筒播音,检查播音区域应正确、音质应清晰;按下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或对感烟探测器进行吹烟测试,相应楼层及相邻上、下楼层的应急广播应正常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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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照明、 疏散指示标志(2分) |
系统完好有效,功能测试正常。 |
按标准实地检查。拉下电源总线开光,测试建筑、场所内的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应正常启动,应满足人员疏散的照明、指示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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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2分) |
安全出口不应锁闭,常闭式防火门应处于关闭状态或者设置常开式防火门,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各个安全出口应明确疏散引导员。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 |
按标准实地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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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消防 宣传 教育 培训 情况(5分) |
消防安全标识(1分) |
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应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在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张贴维护保养单位、检测单位和维护保养、检测情况消防设施设备开关、阀门上有“常开”、“常闭”等标识标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应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标识;宿舍内应设置应急疏散示意图和禁止卧床吸烟标识。 |
相关标识的规格及样式应符合重庆市地方标准《消防安全管理标识》(DB50/547-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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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宣传教育(4分) |
每半年应至少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新员工应经消防安全培训后上岗;所有员工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结合社会福利机构的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状况,应有针对性地进行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教育。 |
按标准实地检查。提供员工培训记录,并有影像、图片等证明;随机抽查3至5名员工,应会报火警电话,应会熟练操作灭火器、室内消火栓;应清楚所在岗位的最近疏散路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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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灭火和 应急 疏散 准备 情况(5分) |
志愿消防队伍(2分) |
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志愿消防队,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灭火器材,定期开展训练;志愿消防队员应包含消防管理人员、保安员及护理、特教、医务等服务人员,队员数量不应少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数量的30%,并能保证每班次随时能够出动足够的灭火救援力量。 |
按标准实地检查并查阅资料。提供志愿消防队人员名册,随即核实当日值班备勤人员应在岗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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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案及演练(2分) |
应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组织各级各岗位人员共同参与的演练;预案应明确火灾报警和接警处置、应急疏散、扑救初起火灾以及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方法和措施,应针对无自理能力的服务对象,配备足够的协助疏散负责人员,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在短时间内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区域。 |
按标准实地检查并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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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针对措施(1分) |
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将无自理能力的服务对象优先安排在建筑较低层和便于疏散的地点,并配备一定数量的轮椅、担架等必要器材。 |
按标准实地检查并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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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对不涉及项目,则该项目得满分; 2、对能当场立即整改的隐患或问题可不扣分。 |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养老机构行业消防安全标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