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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21315/2024-00143
  • [ 发文字号 ]
  • 綦江民发〔2024〕167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民政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12-24
  • [ 发布日期 ]
  • 2024-12-24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关于同意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等5个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的批复


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重庆市綦江区安稳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重庆市綦江区横山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你们关于成立登记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决定准予你们5个社会团体成立登记。一届任期五年,行业主管单位:重庆市綦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希望各联合会成立登记后,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行业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联合会应于每年630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联合会印章式样、银行账号以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应及时报我局备案。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20241224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关于同意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等5个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的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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