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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K361316222/2023-0001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林业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3-15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5 |
重庆市綦江区林业科技推广中心2023年区级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负责全区各类林业规划、区划及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作业设计的编制工作;
2.组织参加林业技术交流和科普宣传活动;
3.承办林业基础研究项目、科技攻关项目申报工作;
4.负责林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与应用,管理林业知识产权;
5.负责征占用林地、林业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评估论证、规划设计;
6.负责林地权属的勘验和林木采伐的作业设计工作;
7.组织、配合做好全区林业工程建设检查验收工作;
8.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綦江区林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61.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1.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9.53万元,主要是农林水支出增加9.2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61.7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3万元,农林水支出134.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9.5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9.5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1.7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76万元,比2022年增加9.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56万元,比2022年增加9.53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职工医疗、以及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2.2万元,比2022年相比持平。
2023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4万元,比2022年减少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4万元,比2022年减少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
五、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2.2万元,比2022年减少3.48万元。主要原因国内差旅费支出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无。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无。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杨梅 联系方式: (电话:023-48671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