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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222K361316222/2025-00037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林业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12-04
- [ 发布日期 ]
- 2025-12-04
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除治疫木焚烧及重要输电通道防山火阻隔带项目用火等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綦林发〔2025〕31号
重庆市綦江区林业局
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除治疫木焚烧及重要
输电通道防山火阻隔带项目用火等
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街镇、国有林场:
近期,各街镇、国有林场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工作和重要输电通道防山火阻隔带项目陆续展开。为全面夯实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和重要输电通道防山火阻隔带项目全程安全生产责任,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现将用火等相关安全事项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各街镇、林场作为松材线虫病防治和重要输电通道防山火阻隔带项目主体责任单位,必须将防火、施工等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村社人员,要严格细化除治人员疫木采伐及清运、粉碎(削片)或焚烧、磷化铝保管、使用等各环节安全生产责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强监管。
二、坚持疫木处置“能粉尽粉、宜烧才烧”原则。确因交通不便,山高坡都等原因需在山场上焚烧的,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规范火场设置,落实专人值守,既要保证疫木处置高效及时,又要确保林间用火的绝对安全,绝不允许出现因焚烧疫木引发森林火情。
三、在松材线虫病疫木集中除治期间和重要输电通道防山火阻隔带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森林防火及施工安全工作,要在除治用火现场和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牌,提醒用火安全注意事项。在除治合同和重要输电通道防山火阻隔带项目实施合同中对相关防火、施工安全事项进行明确规定,落实项目公司安全责任。
四、严格火场设置标准。松材线虫病疫木焚烧要选择安全地带进行焚烧,每个火堆需挖出3-5米防火隔离带,一个火堆必须有一人全程值守,直至燃烧完毕进行掩埋后才可离开,配备灭火器、灭火扫把等相应防火器材,保证用火安全。
五、严把时间节点,各街镇要严格执行国家林草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等规定,对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目标任务,确保在2026年3月31日前,森林防火戒严期前完成疫木除治工作,3月31日后禁止山场用火,所有疫木只能进行无害化安全处置(粉碎)。
重庆市綦江区林业局
2025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