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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K361316222/2023-00026 [ 发文字号 ] 綦林发〔2023〕42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林业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9-25 [ 发布日期 ] 2023-09-28

重庆市綦江区林业局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林业生产安全和森林火灾预防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国有林场、区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

中秋、国庆双节来临,节假日期间进入林区游玩人员和林区农事用火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区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进森林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坚决防范节日期间林业安全生产事故和森林火灾发生,确保全区林区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树立底线思维节假日期间,进入林区、森林公园旅游休闲人员增多,加之秋收农事用火等火灾隐患风险加大。各街镇、国有林场要针对学生、老人、游客、田间务农人员等群体,持续开展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教育。加大除险清患工作的宣传力度,发挥十户联防森林火灾隐患码作用,全面查找森林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提升林区经营主体和群众法治观念和防火自觉,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二、加大巡护力度。中秋、国庆期间,根据天气情况,各地要及时启动森林防火检查站和卡点,加密巡护人员频次,做到重要林区、重点区域周边有人巡护。检查站、卡、哨人员要在岗在状态,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杜绝国庆、中秋期间森林火灾发生。

三、强化隐患排查。各街镇、国有林场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区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和《重庆市綦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及亚运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綦安办〔202359号文件)要求对中秋、国庆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同时,各街镇要落实好木材加工企业的用电管理、火源管控、粉尘防爆、防中毒等关键措施的把控,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作业,全面排查涉木企业安全隐患,严格检查执法,确保整治到位。

四、做好应急值守。各街镇、国有林场及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按照林火系统“135”机制,及时处置林火视频系统火情信息,一旦出现火情,及时报告(电话:48662353),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重庆市綦江区林业局

              202392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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