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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K361316222/2022-00002 | [ 发文字号 ] | 綦重林防办〔2021〕4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林业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04-21 | [ 发布日期 ] | 2021-04-21 |
关于开展綦江区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春季专项普查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开展綦江区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春季专项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街镇、区旅游管委会、区国有林场:
为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和国家林草局《关于科学系统精准防控松材线虫病的指导意见》(林生发〔2021〕3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坚决打赢松材线虫病防控这场战役”工作部署及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要求,每年须开展松材线虫病的春秋季专项普查。现就我区2021年松材线虫病春季专项普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
按照“监测全覆盖、普查无盲区”的要求,强化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资金保障,落实各单位监测调查和按时上报枯(病)死松树情况的工作要求,严禁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和数据失真失实,如有违反将按照《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办法》(林生发〔2019〕5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严格标准,按时报送
各单位要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和《重庆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检测工作的通知》(渝林生〔2020〕24号)要求,科学制定普查工作方案,规范有序地开展春普调查工作,以2017年林地变更调查小班区划和2020年小班秋普现状数据为基础,认真组织对辖区内所有松林进行普查,并填报《綦江区松材线虫病疫情小班台账表》经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将纸质件和电子件于2021年5月10日前报送区林业局,再汇总上报市森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