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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7


区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2492号)要求,结合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至20231231日止。现将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市、区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拓展公开渠道,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以来,区科技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局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综合科具体负责、各业务科室按职责分工落实的工作机制。通过党组会、专题会及时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督促责任科室落实,并通报完成情况。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发布公开信息必须填写《綦江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单》,坚决做到“公开不泄密、涉密不公开”,履行保密审查程序,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方可发布。全年未发生失泄密和违纪违规违法事件。截至20231231日,围绕国家高新区创建、科技创新政策、乡村振兴工作动态等公开政府信息86条。其中,公开其他政策文件9条,决算预算6条,机关简介1条,其他政府信息70条。创新綦江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137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及企业的服务作用,合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咨询、受理、办理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2023年区科技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次,且按要求做好相关公开工作。2023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区科技局强化责任落实,制定《区科技局网络舆情引导工作机制》《意识形态领域应急处置预案》《区科技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制度》,实施政务公开专人管理,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建立发布台账,擦亮科技之窗的宣传阵地。完善信息公开公文处理制度,凡属于条例规定公开的信息,及时、详细地公开,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定期做好官网栏目的更新维护,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严格按照统一标准、规范内容,进一步规范完善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做到信息资源共享最大化,通过微信公众号、官网同步发布发声,不断提升数字化背景下的政府网上履职能力。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通过渝快政工作群、干部职工会、专题会等多种方式,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会议精神及要求,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指导和交流工作,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严把统计信息审核关,高度重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文件规定,确保做好保密审查工作,严禁擅自发布不经审批的任何信息。开展经常性的信息公开自查,落实对外信息涉密审查和敏感性审查制度,确保对外公开信息规范、准确、合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2023年,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方式多样性还有差距。政策解读形式拘泥于传统的文字、图片解读,形式单一,对新闻发布会、视频解读等多元化解读手段应用不够,解读的质量还不够高。二是政务公开工作重视度还需提升。没有时刻将政务公开工作放在第一位,有时忙于处理事务性工作,未严格按照要求报送政务公开资料,导致信息公开量不够多。

(二)改进措施。一是落实长效机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认真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要求,着力提升解读质量、丰富解读方式、提升解读效果。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对照政务公开评估指标,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按照考核标准,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积极探索新措施、新办法、新途径,将科技领域政策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进行解读,确保群众、企业“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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