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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MB186138XC/2024-0002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科技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科技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11-29 | [ 发布日期 ] | 2024-11-29 |
重庆市綦江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区级科普基地申报的通知
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新质生产力培育,进一步加强科学普及和传播,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生态,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区级科普基地申报、创建和命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重庆市綦江区内从事科普活动、科学和技术知识传播、科普创作、科普培训、科普展教品(产品)研发等工作的单位或组织。
二、申报条件
申报区级科普基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登记或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受法人单位正式委托,能独立开展科普活动的单位。
(二)在同行业中具有先进的科普展示水平、科学技术知识传播能力、科普创作能力、展品研发能力,并具有较强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
(三)有具体的工作部门和完善的管理制度,有年度科普工作计划和中长期科普工作规划。
(四)具有稳定的经费来源,科普经费列入单位年度预算,能保证科普活动的正常开展。
(五)具备与开展科普工作相匹配的资源、设施、场所等条件。
(六)专、兼职科普工作者不少于3名。
(七)具备一定的开展对外科普合作与交流能力。
(八)接受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指导和下达的科普工作任务。
(九)近2年累计组织开展3次及以上科普活动。
申报场馆类、旅游景区类、教育培训类、传媒类、研发创作类科普基地的组织和机构,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重庆市綦江区科普基地创建及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三、申报要求
2024年12月20日之前,将相关电子申报资料报送至邮箱2159484799@qq.com,纸质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区科技局规划发展科(地址:南门办公楼3楼305室)。
四、评审及认定办法
区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经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综合评议后,提出科普基地建议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联系人:胡才静;电话:81713556
附件:1.重庆市綦江区科普基地申报表
2.重庆市綦江区科普基地创建及管理办法
重庆市綦江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