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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MB186138XC/2022-00014 [ 发文字号 ] 綦科局〔2022〕27号
[ 主题分类 ] 科技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科技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6-09 [ 发布日期 ] 2022-06-13

重庆市綦江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2年綦江区实验室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进一步加强綦江区实验室建设,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助力成渝双城经济圈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加快建设在全市具有影响力和带动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重庆市綦江区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綦科局〔202050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綦江区实验室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依托单位是科研院所、企业或其他具有创新能力的独立法人机构,保证每年为实验室建设发展提供不低于30万元的运行经费;

(二)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具有研究基础和行业特色,在本领域处于全市前沿地位,掌握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承担国家或地方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

(三)有较高水平学术带头人,拥有一支数量合理、结构优化、创新意识强、相对稳定的科技创新队伍,并具有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的能力。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8人,有2名及以上高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位人员;

(四)实验室场地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总值500万元以上,科研仪器设备与研究方向配套且满足研究需求,从事软件研究开发等特殊行业的实验室可适当低于以上标准;

(五)具备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和开放共享的运行机制,科技创新绩效比较显著。

二、申报程序

(一)提交申请。申报单位填2022綦江区实验室建设申报书》(附件),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区科技局。

(二)审核。区科技局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或现场考察,确定綦江区实验室拟认定名单。

(三)公示。区科技局将拟认定綦江实验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认定公布。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科技局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确予以认定公

三、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2022622日前2022綦江区实验室建设申报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简装)一式2份报送至区科技局306,同时报送申请表电子档至邮箱:1225517646@qq.com

四、联系方式
     人:潘杰圣倪颖
    联系电话:81713559   18883171665

12022綦江区实验室建设申报书

2重庆市綦江区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重庆市綦江区科学技术局
                                 202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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