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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关于拟同意设立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公示

日期:2024-10-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重庆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等相关规定,经材料审核、办学条件现场核验,拟同意设立重庆小央美至艺艺术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现依规予以公示: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办学内容

重庆小央美至艺艺术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九龙大道47号(綦江新世纪商都三层)

艺术(美术、书法)培训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5—2024年10月3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綦江区教委职成教科反映,匿名反馈意见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3-85880841。

联系地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天星大道55号。

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10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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