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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教育委员会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日期:2024-09-10
綦江区区级、乡镇两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设定依据 行使层级 区级指导/实施部门
1 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信息更正及认定申请表补办 公共服务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第二十四条 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者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报告,申请补发。原发证机关应当在补发的同时收回损毁的教师资格证书。 市级、区县级 区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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