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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50076936P/2023-00135 | [ 发文字号 ] | 綦教体卫艺〔2023〕22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教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3-29 | [ 发布日期 ] | 2023-04-24 |
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暨高中招生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举措》,切实增强学生体质,加强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暨高中招生体育考试管理,引导广大青少年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确保体育考试“安全、公开、公正、公平”,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暨高中招生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渝教体卫艺函〔2023〕7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綦江区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暨高中招生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中招体育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范围和对象
凡报考我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含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中招体育考试。
二、考试时间
2023年4月18-26日。全区考生必须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每名考生的全部项目在一天内连续完成。如遇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由綦江区2023年中招体考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中断考试,其补考时间另行安排。
三、考试项目、分值及评分标准
(一)考试项目及分值
立定跳远、掷实心球、1分钟跳绳。三项考试满分为50分,其中立定跳远15分、掷实心球15分、1分钟跳绳20分。
(二)考试规则及评分标准
按教育部2014年颁布施行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相应的测验标准执行。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1)。
(三)考试设备
使用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电子化考试的仪器设备。
四、免考和缓考
(一)免考
1.免考对象:因身体残疾或身患严重疾病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和虽有残、伤、病但没有丧失运动能力确需静养的考生。
2.免考程序:凡需免考应由考生及其家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重庆市中招体育考试免试申请表》(附件2),经学校及考生家长签字同意后,由学校统一报区中招体育考试小组批准,同时交验相关佐证材料。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需交验区县级以上(含县级)残联部门的证明材料,或具有伤残等级鉴定资质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材料及病历资料;未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需交验区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及病历资料。免试考生的申请及佐证材料要存入考生档案。凡获准免试的考生名单必须在学校张榜公布。
3.成绩计算:因身体残疾或身患严重疾病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获准免试后,按满分的80%(40分)计入中招升学考试总分;因残、伤、病,但没有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获准免试后,按满分的60%(30分)计入中招升学考试总分。
4.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体育考试成绩以0分计入升学考试总分。
(二)缓考
1.缓考对象:考前突发伤病(含女生例假)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和考试过程中突发意外事故中断考试的考生。
2.缓考程序:考前突发伤病(含女生例假)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由考生申请,报学校和当地主考,经在场医生核准,主考签字后准予缓考。考试过程中突发意外事故中断考试的考生,经考场主考批准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准予缓考,但已考项目成绩有效。
3.补考规定:缓考时间定于5月8日上午9:30,在南州中学篮球场进行。缓考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补考,届时仍不能考试的学生如符合免试条件可按免试办法予以处理。如考生自行放弃考试项目,则该项目作零分处理,已考项目按最后得分计入总分。无故缺席者不予补考。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加强对中招体考工作的领导,区教委成立“綦江区2023年中招体考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教委主任蒲德莉任组长,胡光发任副组长,戴倩、杨波、黄艳、陈学刚、李文富、罗军、张伟、刘祥勇、余静任成员。
中招体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体卫艺科,戴倩任办公室主任,罗军具体负责中招体考工作开展、日常管理和考务人员抽调。考场主任分别由考场所在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各考场考务办公室要制定中招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安全预案,特别要完善考场医疗救治应急预案,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二)考场设置。本着“安全第一、避免聚集、错时错峰、送考到校”的原则设置考场。各项目考试场地必须设立候考等待区,考试过程中,除考务人员、各班带队教师及临考考生外,其他任何人员均不得进入考场或以各种方式干扰考试工作。考场内必须安排有临床急救经验的医务人员、医疗急救设备、药品及救护车,全程驻守,确保考试安全。
(三)参考要求。各考场制定 “XX考场中招体育考试秩序册”,并提前分发到参考班级。考生须持中招体育考试准考证,并经逐项验证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四)测试规定。每项考试结束后,向考生当场宣布成绩。学生体考号的编制由区教委统一编制下发。
(五)成绩认定。考试结束后,必须立即由考生本人签名。完成考生成绩的计算机录入后,每名考生的成绩必须在学校显著位置统一公示3天以上。公示无异议后,体考成绩由区教委体卫艺科封存,并于5个工作日内转交区教委中招办。严禁任何人对中招体考成绩进行更改。中招办均以考生“成绩登记表”上的成绩计入考生升学总分。
六、纪律要求
(一)加强管理。各考场要高度重视中招体育考试工作,严格落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当前疫情形势下重庆市学校体育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教体卫艺发〔2023〕6号)要求,加强学生考前安全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消除考生的紧张情绪、畏难思想。要严格做好全员健康监测工作,考生考前7天应每日开展流行病临床症状观察及健康自测,考生如有不适合开展集体活动情况且出现发热、腹泻、呕吐等症状的,不得带病参加考试。考前,科学安排体育教学工作,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经常性锻炼,确保学生身体状况符合体育考试强度。认真检查场地及设备设施并做好消毒,确保考试场地、器材安全完好。
(二)强化安全。各考场要落实学生体检制度,特别是加强对学生心肺功能的检查,加强医务监督,严禁考生在考前服用兴奋剂类饮用品及药品,对患有心脏病等疾病的考生要避免参加大运动量锻炼。要建立安全保卫机构,制定应急预案,主动联系当地公安,做好考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伤害事故和其他意外事件发生。考试中,如遇特殊情况应灵活妥善处理。
(三)确保公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加强过程管理。要对参加考试工作的所有人员进行纪律和业务培训,确保各项测试工作顺利、准确、有序、高效完成。考试过程中全程录像,以便仲裁和有异议的考生查询。要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增强考试的透明度,坚决杜绝徇私舞弊。考试期间,区教委设立中招体考举报电话(85880813,85880817),对在中招体考中发生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严肃问责。区教委将成立由委领导、体卫艺科、驻区教委纪检监察组组成的巡考组,加强对各考场中招体育考试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对违反招生考试工作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乃至法律责任。
(五)规范收费。根据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公办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收费的通知》(渝价〔2013〕71号)精神, 按照以考养考和专款专用的原则,向考生收取体育考务费每人12元(每项4元)。对家庭经济困难,无力交纳考务费的,由学生家长申请,村、镇(街道)、单位签注证明意见,由区教委批准予以免交,免交人数比率控制在15%以内。所收考务费只限用于监考人员的劳务开支、食宿、交通和考区有关工作人员的补贴以及考场的场地、器材等经费支出。
(六)报名及材料报送。
1.各校于4月10日之前务必完成中招体考报名,并制定中招体育考试实施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同时上交《綦江区2023年中招体育考试免考、缓考学生统计表》(附件2)相关印证材料纸质件到区教委体卫艺科。
2.各校请于4月16日后从教学质量评价系统中下载准考证,打印后加盖学校公章交考务组;另学校及时打印考试分组表,有序组织好学生,确保考试顺利进行。下发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罗军,联系电话:85880817。
附件:1.2023年重庆市中招体育考试项目评分表
2.綦江区2023年中招体育考试免考、缓考学生统计表
3.重庆市中招体育考试免试申请表
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3月29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