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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750076936P/2021-00131 [ 发文字号 ] 綦江府办发〔2021〕45 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教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12-15 [ 发布日期 ] 2021-12-15

关于印发綦江区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发展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綦江区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第二届区人民政府第120 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将此《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9 月30 日

綦江区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发展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

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 号)文件精神,巩固

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成果,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关

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

〔2017〕6 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县域义务教

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70 号)

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

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

育方针,认真落实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优化资源配

置,强化政府保障,确保教育优先发展,按照“对标对表、问题

导向、精准施策、全面达标”思路,坚持“公平优先、统筹兼顾、

质量核心、百姓满意”原则,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

优质均衡需求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努力让每个孩子都

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綦江教育。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3—4 年努力,全区义务教育达到优

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标准,力争到2025 年顺利通过重庆市义务教

― 3 ―

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督导评估和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审核

认定。

(二)具体目标:一是资源配置评估达标。7 项指标每所学

校至少6 项达到要求,余项不能低于要求的85%;7 项指标校际

差异系数,小学不超过0.50,初中不超过0.45。二是政府保障程

度评估达标。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城乡一体化工作成效的15

项指标每所学校达到要求。三是教育质量评估达到要求。义务教

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综合素质发展水平

的9 项指标每所学校均达到要求。四是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五是杜绝“不予认定”事项。存在以考试方式招生;存在违规择

校行为;存在重点学校或重点班;存在“有编不补”或长期聘用

编外教师;教育系统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

有弄虚作假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配置标准,均衡配置教育资源

1.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达标。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

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分别达到4.2 人以上、5.3 人以上。

2.加强骨干教师培养。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区级以

上骨干教师数均达到1 人以上。

3.体艺教师满足需要。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

艺术(美术、音乐)教师数均达到0.9 人以上。

4.增加教学及辅助用房。小学、初中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

― 4 ―

面积分别达到4.5 平方米以上、5.8 平方米以上。

5.增加体育运动场馆。小学、初中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分别达到7.5 平方米以上、10.2 平方米以上。

6.配齐配足教学仪器设备。小学、初中生均仪器设备值分

别达到2000 元以上、2500 元以上。

7.加强教育信息化设施设备配备。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

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分别达到2.3 间以上、2.4 间以上。

(二)强化主体责任,提高政府保障程度

1.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2.推进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一体化,实现学校建设标准、

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标准“四

个统一”。

3.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功能教室配置,所有小学、初中每12

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 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

室面积不小于96 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 平方米。

4.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力争所有小学、

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 人,九年一贯制学校规模不超过2500 人。

5.切实有效控制义务教育学校班级学生人数。力争所有小

学、初中班级人数分别不超过45 人、50 人。

6.落实村小学和教学点公用经费拨付标准。不足100 名学

生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 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7.保障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保持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

― 5 ―

费不低于6000 元。

8.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

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全区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

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9.加强教师继续教育。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教师5 年360 学

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10.按标准动态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区教育主管

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

和岗位数量。

11.加强教师交流轮岗。落实全区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

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

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12.严格执行教师持证上岗规定。确保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

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13.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办小学、初中(均

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

14.严格执行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到校规定。全区优质高中招

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15.全面落实教育关爱计划。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体系,符合

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

例不低于85%。

(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育质量

― 6 ―

1.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

95%以上。

2.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确保全区残疾儿童少年入

学率达到95%以上。

3.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所有学校制定《章程》,推动学

校依据《章程》办学,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4.强化教师培训经费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

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5.提高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实施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工程,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

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6.加强改进学校德育工作。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

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7.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教学秩序规范,

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8.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义务教育

阶段学生无过重课业负担。

9.持续提高教育质量。义务教育学校在国家质量监测中,

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四)动员各方力量,提升社会认可度

1.主动争取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和支持,定期汇

报工作,接受其检查、视察。

― 7 ―

2.加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果宣传,提高知晓率和认

可度,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3.与专业评估机构和民意调查机构合作,动态评测义务教

育发展群众满意程度。

4.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五)收集完整资料,规范建档迎检

按照《重庆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县督导评估工作方

案》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建

档工作,确保上报资料和区级(含区级相关部门)、街镇存档资料、

学校存档资料数据准确、内容详实、齐全规范。

四、责任分工

详见《綦江区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目标任务分

解表》(附件2)。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0 年9 月—2021 年8 月)

1.学习文件,吃透精神。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关于印发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和《国务院教

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

区)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精神,学习研究评估标准、评

估办法和评估程序,准确把握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核心

内容。

2.深入调查,摸清情况。对全区中小学创建义务教育优质

― 8 ―

均衡发展指标进行摸底调查。申报评估认定前每年统计分析全区

及各学校数据,全面动态监测,了解掌握相关情况,重点查找优

质均衡发展中的短板和不足,为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奠定基

础。

3.专题研究,制定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提高

认识,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街镇和

义务阶段学校工作职责,拟定路线图和时间表,细化措施,加大

宣传,有序推进创建工作。

(二)自查自评阶段(2021 年9 月—12 月)

1.全面开展自查。各相关部门、街镇和学校对照评估标准,

对各自负责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形成书面自查

材料,完成好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2.制定整改措施。区级各相关部门、街镇和中小学校要针

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迅速查漏补

缺,整改落实到位。

(三)整体推进阶段(2022 年1 月—2023 年12 月)

1.解决突出问题。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资源配置、

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认

真整改,扎实推进,落实目标任务。

2.开展专项督导。组成督查组进行专项检查督办,总结经

验,宣传典型,督促整改,推进工作。

(四)接受评估验收阶段(2024 年1 月—2025 年12 月)

― 9 ―

1.迎接市级预检(2024 年1 月—5 月)。迎接市政府教育督

导评估组对我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进行标准

化检查,完善本阶段所有材料。

2.查漏补缺阶段(2024 年6 月—9 月)。针对市政府教育督

导评估组检查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各项

材料。

3.接受国家验收阶段(2025 年10 月—12 月)。迎接国务院

教育督导委员会对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的督导评估认定。

(五)工作总结阶段(2026 年1 月—12 月)

1.根据国家审核认定后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研究制定整改

意见和措施并进行整改。

2.全面总结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肯定成绩,

查找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分

管领导任副组长,区教委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各街镇主

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工作领导小

组(见附件1),负责对全区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

促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委,由区教委主任兼任办公室

主任,负责日常创建工作。区级各相关部门、街镇要切实提高认

识,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教育责任,发挥自身

优势,主动担当作为;各部门和街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 10 ―

切实加强领导,根据责任分解认真细化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严

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机制,确保

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大教育投入。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把教育

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优先保障。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全面

提升办学标准,深入实施教育信息化 2.0 行动计划,整体提高教

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

教育的投入,每年在安排教育经费时向农村倾斜。加强教育经费

监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教育领域绩效评价制度体系,

强化落实教育投入要求和转移支付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三)加强规划建设。优化城乡学校布局,新建、改建、扩

建一批学校,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落实《重庆市

綦江区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方案》,新建学校严格按义务教育优质

均衡发展标准设计建设。制定并有效实施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优

先解决全区城镇中小学办学容量不足、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

设施不配套、边远农村学校办学条件简陋等突出问题,切实缩小

城乡、校际办学条件差距,努力建成一批现代化学校。

(四)强化督查指导。建立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区政府督导检查机制,将各部门、街镇履行教育职责,推动义务

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纳入督查范围,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创建

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做好自查自纠和补差补缺工作,确保我

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如期通过市级督导评估和国

― 11 ―

家认定。

(五)加大宣传力度

相关部门和街镇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以《义务教育法》

为重点的教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宣传义务教育的基础地位和

作用,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重大意义、取得的成效,

营造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的浓厚氛围,形成全社会关心

和支持教育的良好局面。区融媒体中心要发挥媒体优势,积极开

展创建宣传工作,定期刊发创建工作宣传专版,在2025 前完成迎

检专题片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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