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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督导评估

[ 索引号 ] | 11500222750076936P/2025-0002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教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3-03 | [ 发布日期 ] | 2025-03-03 |
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
各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机关各科室:为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各项工作,全力保障各级各类学校正常安全开学,进一步摸清我区相关教育资源底数,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区级督导2025年2月18日—20 日;学区检查在2月27日前完成。
二、督导范围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
三、督导内容
(一)开学条件保障
教职工按时到岗、提前备课情况;学生返校情况;教科书(含教学用书)开学前到位情况;按照校历按时开学行课、执行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通知》的情况;教学仪器设备、生活设施设备检修保障情况;落实控辍保学情况;规范教育收费和征订教辅资料情况;深化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学前做好食堂清洁和库存清理,落实“三同三公开”制度,保证师生饮食质量和卫生情况;落实“七个一”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机制,加强心理危机事件防范,关注特殊群体,做好重点对象分类管理,积极做好家校沟通;组织筹划好“开学第一课”主题教育,简化开学教育、典礼活动形式,不给家长、学生和教师增加额外负担;围绕近期出现的师德失范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情况。
(二)校园安全稳定
加强意识形态管控,做好风险防范研判。对学生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含交通、消防、防欺凌、防性侵、防溺水等),避免开学涉生安全事故发生。对校舍场地、设施设备、燃气管道、消防通道等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并整改到位。配合做好校园及周边安防设施、治安环境排查整治,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三)学校资源摸底
精准摸底核查义务教育学校(含高完中)现有教育资源情况。
四、督导安排
(一)学校自查。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要按照督导要点(见附件)对标自查,及时发现问题,立即整改,2 月16日前完成开学准备工作,据实填写《綦江区2025年春季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教育资源)摸底表》。
(二)学区检查
各学区按照督导内容的要求,重点对本辖区内的幼儿园(含民办)、特殊学校、中职学校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三)区级督导
组建区级督导组,由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带队对各中小学开学条件保障、安全稳定工作和教育资源核查等情况进行督导。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教育学区和督导组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春季学期开学工作专项督导的重要意义。严格把握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担当,抓细、抓实、抓好督导工作,督促各级各类学校统筹推进开学准备和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平稳有序开学。
(二)注重工作实效。各学区和督导组要落实人员、细化分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明查暗访,深入了解真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确保督导取得实效。要严肃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不得安排与督导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得给师生增加额外负担。
(三)强化问责确效。对在开学工作中部署安排不深不细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督导发现问题突出、整改落实不彻底,影响正常开学的单位和个人,依据《重庆市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试行)》严肃追责问责。区级督导发现突出问题的,将纳入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及年度绩效考核扣分处理(开学条件保障、安全稳定工作有突出问题的扣0.05分/类;教育资源摸排有谎报、瞒报、错报、漏报等突出问题的扣0.05分/项)。
(四)及时上交资料。各督导组填写《2025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反馈表》纸质件、《2025 年春季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教育资源)摸底表(汇总表)》纸质件和电子件、《2025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问题汇总表》电子件,2 月21日前上交督导办;各教育学区2月27日前上交问题汇总表电子件(另发),并对各校发现的问题进行追踪,督促学校及时整改。
联系人:缪洪秋
联系电话:15086704057邮箱372955720@qq.com
附件:1.綦江区2025年春季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教育资源)摸底表
2.綦江区 2025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表(中小学)
3.綦江区 2025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表(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