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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50076936P/2024-0025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教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9-06 | [ 发布日期 ] | 2024-09-06 |
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开学工作督导的通知
各教育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抓实教育部和市教委关于开学各项工作要求,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做好2024年秋季开学工作,确保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总体实现如期、正常、安全开学。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秋季开学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24年9月6日至25日。
二、督导范围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
三、督导内容
督导主要围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学条件保障、校园安全管理进行。
(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1.食品安全管理情况。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是否逐项整改落实销账;食堂是否落实自主经营要求,是否严格清理承包食堂和变相承包食堂;是否建立校园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和舆情事件处理机制,是否建立并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陪餐制、“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机制;是否设立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食堂采购、贮存、加工、留样、食品添加剂管理等重点环节是否规范操作;防鼠、防蝇、防虫设施漏洞是否补齐;是否对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学校食品安全包保责任体系是否健全,学校管理责任是否空转。
2.膳食经费管理情况。学校食堂是否存在财务管理混乱、违规白条入账、不按规定独立核算、降低学生餐食标准等问题;是否存在虚报冒领、违规挪用、克扣截留、贪污侵占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和学生伙食费,在食堂经费中列支学校公共开支或者教职工奖金福利、津贴补贴、招待费等违纪违法行为。
3.食堂经营管理情况。食堂是否存在建设不达标、管理不规范、违规对外承包或者委托经营,虚假招标投标、违规确定校外配餐企业、简单外包、以包代管,经营或供餐单位无食品经营许可、集体用餐配送资质,向食堂承包方或配餐企业摊派费用,师生家长知情权、监督权保障不力,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加价销售、以次充好缺斤少两等问题。
4.学校收费管理情况。是否存在利用班费、营养餐费、教辅资料费、研学旅行费、课后服务费等名目强制、超额、违规收费行为,以及违规补课收费、家委会违规收费等问题。
5.工程基建管理情况。学校基建工程招投标是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是否规范;学校基建工程管理等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管理是否到位;学校维修建设工程管理是否规范。
6.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学校是否结合实际制定校级师德考核方案,建立教师个人师德档案,开展师德师风考核;学校是否规范运用师德师风管理平台,认真记载优良、不良记录,及时更新平台基础数据;是否在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举报电话或邮箱;学校警示教育开展的形式和频次,对教师开展谈心谈话是否经常,教师着装是否规范,是否有侮辱、歧视性语言、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等不规范的从业行为。
(二)开学条件保障
7.开学准备情况。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是否按要求开齐开足思政、科学、体育、美育、劳动、心理健康教育等国家课程;教材选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做到课前到书;是否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心理教师和心理辅导室;是否消除大校额、大班额;是否按要求落实生均公用经费;是否落实学生资助、控辍保学等政策。
8.教育教学情况。是否按要求规范作业管理、提高课后服务水平;课后服务是否开展作业答疑、德育实践、文艺体育、科技创新、劳动教育等丰富多彩活动,是否实现对确有需要的学生实现全覆盖。
9.规范办学行为情况。是否严格执行阳光招生政策,是否贯彻落实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是否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教辅材料;是否开展校外培训“监管护苗”暑期专项行动;培训机构是否应用全国监管平台收取培训费,是否完成培训材料内容和从业人员资质审查并公示。
10.校园卫生管理情况。教室、宿舍、食堂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是否开展卫生保洁和日常消毒;是否落实以晨(午、晚)检为核心的传染病症状监测制度和因病缺课学生的登记、报告、追踪制度;是否开展诺如病毒、水痘、流感、结核病等常见传染病的健康教育。
11.设施设备保障情况。学校实验室、实习场所及其设施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教学需要,运行维护是否符合国家规范;学校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条件是否满足教学计划需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体育设施设备是否进行安全检查和检修维护;饮食、住宿、水电暖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三)校园安全管理
12.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是否开展校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校园安全督导工作;校园专职保安配备率、护学岗设置率是否达到要求,校园封闭化管理率、一键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是否达到要求;是否开展“莎姐守未”专项行动;是否建立有效的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机制;是否落实防欺凌、防性侵、防溺水、反诈骗、交通安全等相关文件精神,是否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是否在大门外设置硬质防冲撞设施,是否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13.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管理制度;是否组织开展畅通消防“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治理、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整治等专项工作;是否存在学生宿舍住宿人员超过标准问题;是否针对夜间住宿特点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培训演练;是否明确夜间值班教职工、保安、宿舍管理员等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的工作分工;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并确保完好有效;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和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问题;是否存在室内易燃废弃物垃圾未清理问题;是否定期检查、维护、更换消防灭火器材;是否存在供电用电设施设备老化问题。
14.实验室及实习实训基地安全管理情况。重要危险源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安全信息牌内容是否全面;有毒有害实验区与学习区是否明确区分,实验室内和公共场所是否杂乱;实验记录是否齐全;实验室个人防护用品是否符合要求,存在燃烧、腐蚀等风险的区域是否配备应急喷淋设备,应急喷淋进水阀是否为常开状态;危化品动态台账是否及时更新,危化品安全说明书或安全周知卡是否齐全;气瓶、气瓶柜、排风、检测报警装置是否正常工作。
15.校园建筑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建立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在围墙、栏杆、屋顶、临水面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安装防坠落设施;是否开展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是否对墙面砖脱落开展排查处理;是否对学校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暑期在建项目实施推进是否按照要求进行;是否对校园及周边区域地质灾害进行排查。
四、督导安排
(一)学校自查(9月9日前)。各中小学(幼儿园)在充分做好开学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督导内容和附件1、2的督导要点进行一次对标自查,及时发现问题,9月9日前完成整改。确保学校有序、顺利、安全开学。
(二)区级督导(9月25日前)。
1.组建督导组。由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组建督导组(成员另行通知),区教委领导牵头实施,对照开学督导的要求,开展督导。
2.开展督前培训。督导前,由区教委督导办统一组织督导组成员进行督前培训。
3.现场督导要求。根据附件1、2的督导要点,开展现场督导。对督导的学校指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填写《綦江区2024年秋季开学工作区级督导表》附件1、2反馈给学校。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是推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实现安全平稳有序开学的重要手段,督导组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化思想认识、严把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全力抓细、抓实、抓好开学准备和安全稳定工作。
(二)聚焦重点。督导组要明确督导重点,突出稳进增效、除险固安工作导向,深入一线了解教育教学、安全稳定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严肃纪律。督导组要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肃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不得安排与督导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增加基层学校和师生负担。
(四)及时上交资料。各督导组及时总结开学检查的各项工作,上交督导资料。9月25日前督导组上交《綦江区2024年秋季开学工作区级督导表》附件1、2纸质件,《綦江区2024年秋季开学工作区级督导问题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件。
(五)结果运用。本次督导的结果,纳入学校年度绩效考核。
联系人:缪洪秋
联系电话:15086704057 邮箱:37295572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