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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750076936P/2024-00246 [ 发文字号 ] 綦教督〔2024〕3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教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1-23 [ 发布日期 ] 2024-01-23

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教育学区督学责任区,中小学幼儿园

为督促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各项工作,全力保障各级各类学校正常安全开学,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时间

202421831

二、督导检查范围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

三、督导检查内容

()开学条件保障

1.教育教学准备情况。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是否按要求开齐开足思政、科学、体育、美育、劳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国家课程;教材选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做到课前到书;中小学是否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心理教师;中小学幼儿园是否消除大校额、大班额;是否按要求落实生均公用经费;是否落实学生资助、控辍保学等政策;幼儿园名称是否规范

2.“双减工作推进情况。是否按要求规范作业管理、提高课后服务水平

3.规范办学行为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是否存在私自组织考试、私自与学生或家长签订入学协议等违规招生现象;是否存在学生借读、人籍分离等学籍管理不规范情况。

4.传染病防控情况。教室、宿舍、食堂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是否开展卫生保洁和日常消毒;是否落实以晨(午、晚)检为核心的传染病症状监测制度和因病缺课学生的登记、报告、追踪制度;是否开展诺如病毒、水痘、流感、结核病等常见传染病的健康教育。

5.设施设备保障情况。实验室、实习场所及其设施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教学需要,运行维护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条件是否满足教学计划需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体育设施设备是否进行安全检查和检修维护;饮食、住宿、水电暖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校园安全管理

1.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是否开展校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校园专职保安配备率、学校封闭化管理率、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是否达到100%;中小学是否开展莎姐守未专项行动;是否建立有效的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机制;是否开展防欺凌、防溺水、反诈骗、交通安全等安全宣传教育,是否在中小学幼儿园大门外设置硬质防冲撞设施,是否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2.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管理制度;是否依法依规办理合法手续;是否存在学生宿舍住宿人员超过标准问题;是否存在堵塞、占用和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问题;是否针对夜间住宿特点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培训演练;是否明确夜间值班教职工、保安、宿舍管理员等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的工作分工;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并确保完好有效;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和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问题;是否存在室内易燃废弃物垃圾未清理问题;是否存在供电用电设施设备老化问题。

3.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安全管理情况。重要危险源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安全信息牌内容是否全面(包括危险类别、防护措施、安全防控点、应急联系电话等);有毒有害实验区与学习区是否明确区分,实验室内和公共场所是否杂乱;实验记录是否齐全;实验室个人防护用品是否符合要求,存在燃烧、腐蚀等风险的区域是否配备应急喷淋设备,应急喷淋进水阀是否为常开状态;危化品动态台账是否及时更新,危化品安全说明书或安全周知卡是否齐全;气瓶、气瓶柜、排风、检测报警装置是否正常工作。

4.食品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超市是否落实自主经营要求,中小学幼儿园是否严格清理承包食堂超市和变相承包食堂超市;是否建立校园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和舆情事件处理机制,是否建立并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中小学幼儿园陪餐制、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机制;是否设立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食堂采购、贮存、加工、留样、食品添加剂管理等重点环节是否规范操作;超市是否售卖高盐、高脂、高糖等不健康食品;防鼠、防蝇、防虫设施漏洞是否补齐;是否对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

5.校园建筑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建立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在围墙、栏杆、屋顶、临水面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安装防坠落设施;是否开展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是否对墙面砖脱落开展排查处理;是否对学校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是否对校园及周边区域地质灾害进行排查。

四、督导检查安排

(一)开展三级检查

1.学校自查218—19日。

各级各类学校在充分做好开学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督查内容进行一次对标自查,及时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学校有序、顺利、安全开学。

2.学区检查,220—27日。

学区组建开学工作督导检查组,学区常务副主任任组长,督学责任区组长任副组长,学区工作人员和督学参与。对照开学督导检查的要求,对辖区内学校全覆盖进行检查。

3.区级督查,228—31日。

区级督查由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区学校开学重点工作开展全面督查督查结果运用到年度考核中。

(二)强化督前培训

督查内容两个方面的10个要点分别由相关责任科室拟定出检查标准。学区负责学区检查组的培训督导办牵头负责各区级督查组的培训

(三)现场督查要求

学区检查组:对照督导检查内容和要点,一一对照督导检查。一是开学保障工作,内容见《綦江区2024年春季开学条件保障专项督导检查表》(附1綦江区2024季开学工作(幼儿园)督查表(附3二是安全稳定工作,内容见《綦江区2024年春期开学安全专项督导检查表》(附件2)。督导组现场对督查的学校指出问题,进一步提出整改建议,填写《綦江区2024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反馈表》反馈给学校(附件4)。

区级督查组:对全区学校全覆盖开展开学工作重点内容专项督查。

五、督导检查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督导检查组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季学期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重要意义。严格把握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担当,抓细、抓实、抓好督导检查工作,督促各级各类学校统筹推进开学准备和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平稳有序开学。

(二)注重工作实效。各督导检查组要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人员,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明查暗访,深入了解真实情况广泛听取一线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建议。对照八张问题清单,对发现的问题和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盯紧不放,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确保督导检查取得实效。要严肃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不得安排与督导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得给师生增加额外负担

(三)强化问责确效。对在开学工作中部署安排不深不细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督导发现问题较多、整改落实不彻底,影响正常开学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重庆市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试行)》严肃追责问责。

(四)及时上交资料。各学区及时总结开学检查的各项工作,填写《綦江区2024季开学工作专项督查反馈表》(附件4)纸质件、《綦江区2024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问题汇总表》(附件5)电子件,特别强调,凡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注明学校是否做了防范措施,228日前上交督导办。并对各校发现的问题进行追踪,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开学专项督导报告(含问题整改情况)纸质件、电子件,于31日前上交督导办。



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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