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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50076936P/2024-00233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教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8-30 | [ 发布日期 ] | 2024-08-30 |
綦江区2024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2024年綦江区教育督导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市委六届四次全会和区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决策部署,围绕确保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坚持稳进增效、有位有威、惠民有感工作导向,强化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大职能,切实以高水平教育督导助推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四轮驱动”发展战略部署,助推綦江“教育提质”发展。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建引领教育督导发展
1.持续加强党对教育督导工作的全面领导。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和区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持续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措施》和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工作安排,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评估监测机构、配强督导力量、强化督导条件保障,依法履行职能。加强学习宣传,全面落实《重庆市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试行)》,抓实督导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充分运用约谈、通报、评价、问责、激励等措施,切实强化教育督导的严肃性、权威性。
二、提升督政工作实效,推动落实教育优先发展
3.做好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牵头组织好市对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自查自评、资料上报、实地督查等相关工作。继续实施区对街镇在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安全管理、控辍保学等方面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考核工作。
4.积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坚持“质量为先、标准不降、实事求是”原则,扎实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对全区创建义务教育均衡情况进行统筹指导,开展督导评估政策宣传、指标解读培训。开展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差异系数和优质均衡督导评估重点指标监测,强化对基本均衡发展差异系数不达标的学校指导,推动整改到位。配合市政府督导室完成“大校额”“非标准班额”化解情况专题督导调研。
5.稳步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持续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重点指标监测和过程督导,指导各幼儿园按照年度规划,做好自评工作。做好市对区开展的过程督导,以评促改、以评促建,扎实推进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切实解决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
三、提高督学工作水平,助力教育规范发展
6.常态化开展“双减”督导。继续将“双减”工作作为教育督导“一号工程”,建立健全“双减”督导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责任督学作用,针对“双减”开展经常性督导。加大“双减”问题核查处置力度,持续开展“双减”督导典型案例评选,巩固深化“双减”工作成效。将落实“双减”工作情况及成效,纳入中小学办学质量评价及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从监督角度持续推进“双减”改革走深走实。
7.抓实开学专项督导工作。制定春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方案,构建学校(幼儿园)全面自查、教育学区和区级督查全覆盖的督导机制,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及时发现问题、除险清患,确保春季秋季开学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8.建立健全常态安全督导机制。聚焦食品安全、食堂管理、文明城区创建,指导责任督学通过开展经常性和随访“逐校逐园”开展督导。抓实校园安全督导,重点排查中小学幼儿园电线老化和负荷过载、宿舍取暖、校舍屋顶堆物、校舍围墙伴生植物未及时清理等安全隐患问题,按台账逐项督促整改落实,守住学校安全底线,守护好师生生命安全。
9.开展教学质量提升专项督导工作。根据国家《教育督导条例》要求及綦江教育“六大提质工程”工作部署,组织责任督学、教研员对上学年教学质量不定等的学校开展教学质量提升专项督导,助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学校办学水平。
10.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学习宣传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方案》,加强调查研究,为研制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方案提前作好准备。
四、强化评估监测引领,赋能教育高质量发展
11.持续加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学习宣传重庆市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具体标准、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自评指导手册。按重庆市幼儿园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开展我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第二轮督导评估。督促区教委职能科室加强对幼儿园的分类指导和监督管理,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维护幼儿合法权益,保障幼儿身心健康成长,迎接市级抽查。
12.强化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结果运用。根据全市2024年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工作方案,做好市对区实地核查迎检准备工作,推进素质教育质量保障学校建设与评价工作。召开2022年全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反馈会,督促相关职能科室和学校加强监测数据挖掘运用,确保相关问题整改落实。组织样本校认真实施2024年国家和市级义务教育、学前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统筹开展学生心理健康专项监测,体质健康、艺术素养、劳动素养动态监测。努力探索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办学质量质量评价改革工作。
五、夯实基础能力建设,推动教育督导高水平发展
13.强化督导条件保障。认真贯彻《重庆市教育督导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落实《綦江区督学管理办法》,修改完善《督学履职绩效及年度考核实施方案》,持续深化督学管理和聘用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督学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强化区级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责任区条件保障,提高督学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14.建强教育督导队伍。注重培养和打造具备“讲政治、懂教育、敢担当”的鲜明品格的教育督导队伍。完成聘期到任的督学换届,建立一支年富力强、门类齐全、业务熟练、勇于担当的督学队伍。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落实好国家、市级培训和区级培训,进一步明确使命任务,强化责任担当,提升督导素养和能力水平。
15.规范督学常规工作。严格执行《重庆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程》,抓好督学责任区月度例会,落实责任督学每月“督导主题”各项要求。加强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川南渝西教育共同体”相关区县联系,深入开展教育督导工作学习与交流,推进教育督导城乡一体化区域协同发展。
16.推进教育督导数字化升级。对接“数字重庆”建设要求,紧贴教育督导工作需求,强化重庆市督导管理信息系统的培训和使用,在督导项目开展、督导数据分析、督学考核中运用大数据,采取智能化手段,提升教育督导信息化、数字化水平。
17.扎实开展教育督导研究。鼓励督学和教科研骨干人员,立足綦江教育实际,开展推进办学质量评价、学前教育监测评价、家校共育监测评估、质量监测结果运用和问题改进等专项课题研究。开展教育督导典型案例和教育督导研究论文评选推荐工作,鼓励对学校办学先进经验凝练和綦江教育督导工作的交流和宣传,努力形成具有綦江辨识度的教育督导成果和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