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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50076936P/2023-00016 | [ 发文字号 ] | 綦府教督室〔2022〕6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教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02-04 | [ 发布日期 ] | 2022-02-04 |
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教育学区,督学责任区,中小学、幼儿园:
为扎实推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2022年春季学期平稳有序开学,切实维护全区教育系统和谐稳定,根据市教委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2年2月16日—23日
二、督查范围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三、督查方式
各校自查;学区全面排查;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抽查
四、督查内容
聚焦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抓实教育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开学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綦江区2022年春季开学工作会议精神。重点督查疫情防控、开学准备、安全稳定等情况(详见附件2)。
五、督查安排
(一)学校自查。各级各类学校在充分做好开学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督查要点进行一次对标自查,及时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学校有序、顺利、安全开学。
(二)学区排查。各教育学区牵头,与督学责任区共同组织排查组(学区主任任组长,常务副主任任执行副组长,督学责任区组长任副组长),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开展全面排查,对照督查要点,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学区排查后报送系列材料:一是排查报告(重点是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报告格式详见附件7);二是綦江区2022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总体情况表(附件3);三是《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綦教体卫艺〔2022〕7号)附件;四是綦江区2022年春季开学幼儿园开学准备自查表(附件4);五是綦江区2022年春季开学中小学开学准备自查表(附件5);六是綦江区2022年春期开学安全工作学校自查表(附件6)于2月24日前将纸质件和电子件报送区教委督导办。
(三)区级抽查。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成立8个抽查组(见附件1),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分组开展开学工作实地抽查。特别要对大规模学校、基础薄弱学校、寄宿制学校、农村偏远学校等开展重点抽查。普通高中(职教中心)作为必查学校,至少随机抽查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各1所。区级抽查车辆由教育督导评估中心安排。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高度重视本次专项督导检查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抓好落实,切实履职尽责。在进行自查、排查、抽查工作时,应深入一线和基层,掌握真实情况,切忌搞形式主义和走过场。既要认真总结经验,又要认真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二)着眼问题,解决难题。督查工作中,不得给学校增加负担。排查和抽查原则上统筹安排,做到一校一查,不重复检查。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和区级的各项廉洁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明查暗访,着眼于发现问题、解决实际困难。
(三)强化问责,确保实效。对在开学工作中部署安排不深不细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督导发现问题较多、整改落实不彻底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大督办、通报、约谈和问责力度,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2年2月14日
附件
綦江区2022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
分组安排表
组 别 | 组长 | 副组长 | 参与科室 | 督查单位 |
第一组 | 蒲德莉 | 陈园 | 办公室 | 綦江中学 |
第二组 | 代文平 | 刘启芬 | 组织科 | 实验中学 |
第三组 | 吴永胜 | 陈思函 | 人事科 人才中心 基建中心
| 第六学区 |
第四组 | 代治梅 | 李定华 | 师德风监测站 | 第三学区 |
第五组 | 左祥国 | 李罡 | 安保科 学前教育 职成科 | 第一学区 |
第六组 | 罗辑 | 陈学刚 | 计财科 体卫艺科 扶贫科 | 第五学区 |
第七组 | 赵小平 | 李文富 | 基教科 | 第二学区 |
第八组 | 周庆 | 苑兴林 | 督导办 督导中心 | 第四学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