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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50076936P/2024-00023 | [ 发文字号 ] | 綦府教督室〔2023〕5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教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8-28 | [ 发布日期 ] | 2023-09-06 |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2023年聘任督学、学校督导员和 特约督学的通知
各教育学区、督学责任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按照《教育督导条例》《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和《綦江区督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教育督导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聘任冯成柱、周明、冯润山、黄月胜、张元鹏、聂恩明、周家朝、徐宗金、任奇、白朝佳、孙强、石现华、李杰(新盛小学)等13名同志为责任督学。
聘任王孝强、张勇、罗磊、罗玉康、赵中德、刘永贵等6名同志为学校督导员。
聘任王贞素、罗玉明、罗天才、林应强、梁正生、黄刚、刘廷全、王文勇、袁鑫、颜家中、任廷洪、缪洪秋等12名同志为特约督学。
以上同志聘期从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聘期未满到龄退休或调离本区教育系统的,自退休或调离之日起,其督学、学校督导员或特约督学资格自然解聘)。
对《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任命区政府专职督学的通知》(綦江府人〔2020〕7号)和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聘任督学的通知》(綦府教督室〔2020〕3号)文件未纳入本次聘任的其他督学,不再续聘为区政府专职督学,其工作安排及日常管理由人事工资所在关系学校(单位)负责。
特此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3年 8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