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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50076936P/2023-00010 | [ 发文字号 ] | 綦江人社〔2022〕111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教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09-08 | [ 发布日期 ] | 2022-09-08 |
关于聘用彭媛媛等57名同志到事业单位工作的通知
区教委: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重庆市綦江区教育事业单位考核招聘2022届公费师范生公告》规定,彭媛媛等57名同志通过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经研究,同意聘用彭媛媛等57名同志到事业单位工作(具体情况见附表),聘用时间从2022年9月起算,试用期按规定执行,请通知本人于2022年9月15日前到单位报到,按规定及时办理聘用手续。个人人事档案于聘用文件下发当日起
3个月内整理完善并按管理权限移交至区教委人事科。经此次招聘的人员,聘用后须按《公告》规定服务6年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的,解除人事关系,承担违约责任。
附件:綦江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人员名册
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