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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750076936P/2024-0024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教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8-30 [ 发布日期 ] 2024-08-30

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市綦江区亿邹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变更地址的批复

重庆市綦江区亿邹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出的变更地址申请已收悉,我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办学地址由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通惠大道19号千山半岛国际E141-61号、永新镇龙凤大道812-13号变更为重庆市綦江区滨河大道30号红星国际小区B区附22-10

二、变更后的新校址位于綦江区通惠街道,属第一教育学区管辖。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第一教育学区负责日常监管。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履行相关手续,认真落实管理者相关责任,进一步规范培训行为,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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