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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一货车损毁公路附属设施后逃逸,数字赋能取证追回路产损失

日期:2024-03-26

    近日,綦江区交通局接到举报称S104线K188+750处发生单车交通事故,存在公路附属设施损坏等情况,且车辆驾驶员已肇事逃逸。

交通执法人员随即前往现场查看,确认现场无人员伤亡,但事故发生地处弯道,护栏、立柱等公路附属设施因事故受损严重,共损坏波形护栏12延米、立柱3根、托架4副、端头1副及路肩混凝土9.59平方米,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及时联系养护工人,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有序恢复损坏的公路附属设施。

为依法保护路产路权,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交通执法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后,积极走访周边居民和询问每日经过此地的罐车司机,详细了解车祸发生时间、事故发生车辆类型等信息。根据收集到的信息,交通执法人员利用数智一体化管理平台的动态数据对该路段车辆进行筛查,最终根据通行轨迹和通行时间成功锁定嫌疑车辆为渝DS****6轴货车。

在获取车辆信息后,交通执法人员立即通知车辆所有人前来接受调查处理。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和相关视频证据,当事人承认了自己损坏路产后逃离交通事故现场,未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的违法事实,表示愿意接受执法人员调查,并承担损坏路产的赔偿责任。

交通执法人员采用警示教育+执法处罚的方式,带领当事人观看了公路保护宣传片,提高了的涉案人员安全法治知识和爱路护路意识,并成功追回路产损失6240元。

同时区交通局提醒广大市民,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是国家财产,是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造成公路损坏的,责任者应当及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并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现场调查。在行驶途中如损坏了路产,一定要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进行报告,主动赔偿路产损失,切勿存在侥幸心理,也便于交通执法人员第一时间排查隐患,及时对相关公路设施进行恢复,保障市民道路行车安全。

数智一体化管理平台运行以来,区交通局已通过该平台追查路产损失逃逸案件3次,成功追回国有资产约2.1万元。

(通讯员:陈淑宝 王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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