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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398230135/2023-0001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 体裁分类 ] | 计划、发展目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05-03 | [ 发布日期 ] | 2021-05-04 |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 年“四好农村路”通组通畅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的系列批示指示精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市、区两级“十四五”交通建设规划,以及 2021 年的交通运输工作目标,经区政府研究,现将 2021 年“四好农村路”通组通畅工程建设任务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计划
2021 年“四好农村路”通组通畅工程建设计划为 150 公里(项目详见附件)。
二、补助标准
4.5 米宽通畅工程按 50 万元/公里实施补助,其中路基部分(包含路基拓宽、挡墙设置、片石补强、路基碾压、边沟设置、安保工程)按 10 万元/公里进行补助,路面工程按 40 万元/公里进行补助。
三、相关要求
(一)本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各街镇自筹资金不能按时到位,2021 年 6 月 30 日前不能启动建设的,建设计划自动取消,其相应指标调整到有需求、且积极性更高的街镇予以实施。
(二)本计划项目完工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情况作为下一年度计划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交通局依据各自职责做好通组通畅工程项目相关工作,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四)各街镇要严格按照綦江区通组通畅工程建设标准和下达计划里程及备案路线航迹,迅速组织实施建设,控制好建设规模,严禁少批多建,对未经批准擅自增加的建设里程一律不予补助,同时,各街镇还需加强工程建设程序、质量、进度、安全、资金管理,确保工程优质高效。
附件:綦江区2021 年“四好农村路”通组通畅工程建设计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