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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222XG/2023-0002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交通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交通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3-08 | [ 发布日期 ] | 2023-03-08 |
重庆市綦江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綦江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中心承担全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管理的相关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等具体工作。
1.承担全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管理的事务工作,受理质量举报和投诉,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2.承担全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现场监督检查的事务工作,受理安全生产举报和投诉,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3.承担监督项目的竣(交)工质量检测、鉴定、核定的事务工作。
4.负责全区各街镇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业务指导。
5.承担全区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机构和人员资质监督管理的事务工作。
6.承担全区交通建设从业单位及人员的信用评价管理的事务工作。
7.完成区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綦江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中心事业编制1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无。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 39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9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47.81 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47.8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 39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 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30.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 14.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预算33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 14.9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47.81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8.89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38.92 万元。
(注:涉改部门无上年数的,可不说明与上年增减变化原因)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94.1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94.1 万元,比2022年增加47.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20.6 万元,比2022年增加8.89 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项目支出 73.5 万元,比2022年增加 38.92 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办公用房租赁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保障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中心部门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 7 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 0 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 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73.5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2 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廖学芬 联系方式: 023-85886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