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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009311999A/2024-0001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财政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经济信息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10-25 [ 发布日期 ] 2024-10-25

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3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綦江委办发〔201943 号)文件精神,本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有:

1. 办公室(财务科)。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运转和统筹协调。负责机关值班、文秘、信息、机要、保密、会务、档案、地方志、人事、编制工作。负责财务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内控制度和绩效检查。负责机关意识形态和党的建设工作。拟订经信系统管理干部、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统战、群团、关心下一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本区援藏办公室工作。

2. 产业发展科。拟订工业、信息产业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其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意见。牵头组织策划和储备产业发展项目。牵头统筹协调管理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指导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及管理、创意产业发展。负责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拟订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中长期规划,提出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和信息安全工作。研究分析智能终端与通信产业发展形势,推进智能终端与通信产业生态链发展。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工业园区的规划和建设。推进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负责组织协调工业和信息产业企业、中小企业参加国内外大型会展活动。统筹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工作。

3. 经济运行科。负责拟定工业经济运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测分析工业、生产性服务业、信息服务业运行工作。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定期检查经济运行实效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承担对重点行业、企业运行的评价和重点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工业重点企业运行调度,引导大中小型企业协同发展。负责重点工业品运输协调。组织实施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造业降成本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科技创新工作。拟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内的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内的企业扩建、技改建设项目的核准备案工作。

4. 招商融资科。负责统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商引资项目,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考察论证、分析评估、洽谈、签约和服务。指导街镇工业和信息化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推动工业和信息产业企业、中小企业开展国内合作交流与市场开拓。拟订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参与推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引导和推动中小企业开展融资工作。参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牵头负责产融合作工作。

5. 节能与综合利用科。拟定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发展促进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业节能监察及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督管理。指导和推进工业和信息产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工业和信息产业绿色改造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参与拟定相关污染控制政策。牵头负责节能环保产业工作。负责页岩气勘探开发利用的综合协调工作。

6. 企业科(群众工作科)。指导企业加强管理工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协调指导国有工业企业实施改革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协(学、商)会和中介组织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系统信访稳定工作和群众工作。负责培育各类民营经济市场主体。编制微型企业发展规划及创业投资促进计划,指导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工作,开展创业培训及微型企业孵化工作。负责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指导管理工作。牵头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7. 行业管理科(煤炭管理科)。负责煤炭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煤炭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乡镇煤矿的关闭工作。负责煤炭资源的日常运行调度管理、电煤储备工作。负责船舶建造、无线电、通信、醇基燃料、液化石油气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盐行业管理和储备盐管理工作,保障食盐市场供应和盐行业发展稳定。承担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业管理工作。

8. 安全综合科。负责指导本部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电力、天然气(城市门站以内)、CNG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加气站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天然气建设的矛盾协调工作。负责电力、天然气(城市门站以内)、船舶建造、民用爆破器材(生产、销售及其储存)、盐业、通信、CNG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醇基燃料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受理、行政诉讼应诉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负责油气长输管线属地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綦江区中小企业发展指导中心、重庆市綦江区能源管理执法大队、重庆市綦江区军民融合发展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31460.69万元,支出总计31460.6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06.55万元,增长34.1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资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31334.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40.69万元,增长35.1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334.69万元,占10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26.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31460.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06.55万元,增长34.1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资金。其中:基本支出1168.58万元,占3.71%;项目支出30292.11万元,占96.29%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460.69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006.55万元,增长34.1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334.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40.69万元,增长35.1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96.19万元,增长40.2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6.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460.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06.55万元,增长34.1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22.19万元,增长40.8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科学技术支出916.87万元,占2.9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9.32万元,下降11.52%,主要原因是工业产业扶持培育经费结转至下年使用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6.20万元,占1.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02万元,增长23.43%,主要原因是追加了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退休人员中人一次性补贴。

3)卫生健康支出446.09万元,占1.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5.80万元,增长455.60%,主要原因是追加了防疫工作专项材料购置费。

4)节能环保支出3746.44万元,占11.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94.48万元,增长52.79%,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华强磷石膏综合处置专项资金,追减了部分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00.81万元,占4.4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76.19万元,下降58.52%,主要原因是追减了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及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6)住房保障支出24634.28万元,占78.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497.40万元,增长62.7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8.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2.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6.26万元,下降17.3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清算以前年度待遇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185.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45万元,增长37.32%,主要原因是2022年减少了部分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1.4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2万元,增长10.16%,主要原因是追加了领导公派出国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2.74万元,增长377.19%,主要原因是购置1公务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4.04万元,主要是用于公派出国开展物流通道建设合作和外贸促进活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公派出国开展物流通道建设合作和外贸促进活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0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公派出国开展物流通道建设合作和外贸促进活动。

公务车购置费24.9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通信。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0.40%,主要原因是实际购置费用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4.9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购置车辆作为机要通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4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送、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0.5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6万元,增长20.28%,主要原因是公务出行频次增加。

公务接待费2.0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考察团队。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2.86%,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力度加大。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21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7.35元,车均购置费24.9万元,车均维护费3.4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8.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7万元,增长19.49%,主要原因是会议次数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8万元,增长752.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新进人员培训和经信系统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0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0.49万元,增长38.83%,主要原因是2022年减少了部分公用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复印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对部门整体和4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5项,涉及资金30562.11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

委对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和3个一般性项目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

2公开内容

详见附件。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4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5项,涉及资金30562.1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评价得分均在90分以上,自评等级为“优”

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委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7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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