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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009311999A/2023-00024 [ 发文字号 ] 綦经信〔2023〕18号
[ 主题分类 ] 工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经济信息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3-28 [ 发布日期 ] 2023-04-03

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决定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对《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措施的通知》(綦经信〔201537号)、《关于公布綦江区区级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綦经信〔201878号)等2个文件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



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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