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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1999A/2023-00024 | [ 发文字号 ] | 綦经信〔2023〕18号 |
[ 主题分类 ] | 工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经济信息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3-28 | [ 发布日期 ] | 2023-04-03 |
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决定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对《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措施的通知》(綦经信〔2015〕37号)、《关于公布綦江区区级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綦经信〔2018〕78号)等2个文件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
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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