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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1999A/2022-00107 | [ 发文字号 ] | 綦经信〔2022〕87号 |
[ 主题分类 ] | 工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经济信息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08-09 | [ 发布日期 ] | 2022-08-26 |
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建立綦江区水电气讯联合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
国网綦江供电公司、重庆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渝綦水务公司、中国移动綦江分公司、中国电信綦江分公司、中国联通綦江分公司: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印发〈綦江区“改作风抓落实优环境促发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綦江委发〔2022〕5号)文件精神,持续深化用电用气用网营商环境改革,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创新试点工作,结合綦江区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建立水电气讯联合服务工作机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坚定不移推进自我革命,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按照国际可比、对标世行、中国特色的原则,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坚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主线,以市场主体期待和诉求为导向,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难点、堵点,持续提升用能用网服务。
(二)工作目标
围绕“一套材料、多件联办、服务便捷”的目标任务,以减环节、减时限、优流程、提效率为服务导向,创新打造水电气讯办理“一窗服务”工作模式,提高用户获得水电气讯的效率,推进水电气讯全流程“一站式”集成服务和帮办服务,为后续“信息统一、服务统一、流程统一、渠道统一”的工作流程创建可参考的业务模式,切实优化区域客户公用事业营商环境,提升用户获得感及满意度。
二、工作机制
(一)建立清单共享机制。在保证安全、注重实效的前提下,突破水电气讯企业独立运作模式,建立水电气讯企业联合服务清单,深化政企信息互联互通、实现申请材料共享共用。
(二)建立“一窗服务”机制。对水、电、气、讯办理“一窗受理”、“一窗答复”工作模式进行重点督办,切实降低用户获得用能往返频次,报装流程精简并行,实现用户一次申请即可获得多项公用服务,避免用户多头跑、重复跑。
(三)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加强水电气讯公用事业专业协同,推行联合勘探、协同设计、协同施工、联合验收、政府一次审批的联合服务机制,探索园区管道资源合建,打造一批联合服务典型示范。
(四)建立跟踪保障机制。跟踪了解水电气讯联合服务业务流转中的相关问题,切实解决规划、审批、投运等各环节的实际困难,保障客户及水电气讯公司的合法权益,不断优化“获得水电气讯”服务环境。
三、工作流程
(一)业务申请。对水电气讯窗口服务再整合,申请人可根据意愿,选择水电气讯联动办理或自行办理。对需要联办两项及以上业务的情况,由申请人在綦江区政务服务中心水电气讯联办窗口填写统一的申请表(见附件1),递交申请所需材料,若申请人资料不齐全,执行“容缺受理”,联办窗口收到用户申请后,将受理信息进行业务分发。或进入政务服务平台水电气讯联合报装模块进行联办申请,报装资料通过线上渠道共享至各市政公用事业企业。
(二)受理用能。对于过户、销户、新装等业务类型,水、电、气、讯公司在收到分发的申请信息后,结合申请事项,主动联系申请人开展后续工作,对需要与客户进行二次交互的业务,均由水、电、气、讯公司上门服务(针对“容缺受理”申请,所缺资料现场进行收取),实现群众和企业水、电、气、讯过户、报装“最多跑一次”优质高效服务。
(三)联合报装。在一窗受理、一表报装基础上,对简易低风险等小微企业水电气讯报装项目,提供一证受理、外线工程免审批或承诺备案制服务(见附件2);对各类园区、新增工业用地、新建住宅小区等筹建项目用电(10千伏及以下)、用水、用气、用网协同报装及外线工程提供规划、受理、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联合服务(见附件3)。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部门主导、水电气讯企业主动参与的联席工作机制,打造柔性的联合服务团队,成立綦江区水电气讯联合服务工作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业务办理流转中的相关问题。
(二)统一思想认识。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为民办实事观念,结合工作实际,转变思想观念,主动适应新常态,以简化程序、优质服务为目的,提升用户获得水、电、气、讯的幸福感。
(三)强化业务协同。各水、电、气、讯等行业企业要明确目标任务,加强业务学习,细化工作举措,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共享服务资源信息,确保水电气讯联合服务政策有效落地。
(四)严格评价督办。严格督办水、电、气、讯公司业务流转时限,及时对报装接入业务进行答复,限时办结客户水、电、气、讯联办需求,持续提升“水电气讯”优质服务水平。
附件:1.綦江区水电气讯联办申请单
2.小型企业水电气讯联合报装流程
3.大型企业水电气讯联合报装流程
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綦江区水电气讯联办申请单 | ||||||||
客户基本信息 | ||||||||
户名 |
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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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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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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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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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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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经办人资料 | ||||||||
经办人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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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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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信息 | ||||||||
业 务 类 型 |
用 水 |
□新装 |
用 电 |
□新装 |
用 气 |
□新装 |
通讯/ 网络 |
□新装 |
□过户 |
□增容 |
□过户 |
□扩容 | |||||
□暂停恢复 |
□更名过户 |
□销户 |
□销户 | |||||
□施工临时用水 |
□用电性质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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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性质变更 |
□临时用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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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户 |
□销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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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水 性 质 |
□居民 |
用 电 性 质 |
□低压居民 |
用 气 性 质 |
□居民 |
运 营 商 选 择 |
□中国移动 | |
□单位 |
□低压非居民 |
□工商业 |
□中国电信 | |||||
□高压 |
□中国联通 | |||||||
特别说明: 本人(单位)已对本表及附件中的信息进行确认并核对无误,同时承诺提供的各项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 ||||||||
受理窗口填写 |
受理人: |
受理日期: |
附件2
小型企业水电气讯联合报装流程
一、适用对象
小微企业用户用电(220/380V电压等级)、用水、燃气、互联网联合报装。
二、报装流程
(一)线下渠道
1.受理签约。客户可在政务服务大厅水电气讯联办窗口或任一水电气讯企业联办营业网点办理。客户在申请书上勾选一项或多项服务,仅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和不动产权证。受理申请后,由联办窗口或受理业务的企业在当天完成信息传递,业务办理实行容缺受理,其他资料可在后续环节补齐。根据受理渠道的不同,客户可登录政务服务平台或相关企业服务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查询办理进度。具备条件的地区,在受理申请时,同步签订合同协议。
2.施工接入。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发改、规资、住建、园城及水电气讯企业在现场勘查时启动外线工程建设,涉及同一路段道路开挖的,在“渝快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区向行政审批部门履行备案程序,同步实施道路开挖、恢复,施工完毕当日完成接入工作。
(二)线上渠道
1.业务受理。在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水电气讯联合报装模块,以政务服务平台为主入口,分别连接各公用事业企业线上办理渠道。申请人在进入水电气讯联办入口后,仅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和不动产权证,自助选择是否同时办理水、电、气、讯项目。根据客户选择的联办事项,当天向对应企业传递授权信息。业务受理后,客户可登录政务平台或相关企业服务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查询办理进度。具备条件的地区,在受理申请时,同步签订合同协议。
2.施工接入。发改、经信、城管、规资、住建、园城等部门及水电气讯企业在现场勘查后,水电气讯企业立即启动外线工程建设,涉及同一路段道路开挖的,在“渝快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区向行政审批部门履行备案程序,同步实施道路开挖、恢复,施工完毕当日完成接入工作。
附件3
大型企业水电气讯联合报装流程
一、适用对象
本流程适用于全市新建企业客户的用电(10kV电压等级)、用水(管道口径≤DN200)、燃气(中低压)联合报装服务工作。
二、报装流程
(一)项目前期阶段
1.统一规划。新建10kV工程项目在取得立项手续后,区发改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将项目情况、地块信息自动推送至水电气讯公用事业企业。由区规划部门统筹,各公用事业企业联合开展规划设计,提前部署市政基础设施用地及路由,由规划部门出具统一批复意见。
2.提前建设。各市政公共服务按照批复的统一规划,主动对接客户用能需求,超前启动市政基础设施布局,提前开展配套管网新建、改造、升级建设。
(二)项目报装阶段
1.联合申请。线下,客户可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水电气讯联办窗口,填写“一张表单”,提交“一套资料”,提出水电气讯公共接入“一窗受理”。客户可通过政府服务平台、“网上国网”APP等渠道“一网通办”,报装资料通过线上渠道共享至各市政公用事业企业。
2.联合勘查。各市政公用事业企业取得客户报装信息后,按照客户提出的需求时间,加强沟通协调,合理安排人员,开展现场联合勘查。
3.确定方案。各公用事业企业根据现场勘查结果,按照各行业施工规范和安全标准,编制设计方案并共享至政务服务、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等平台,客户可在平台统一查看。
4.协同设计。各公用事业企业按照“同一路段、同一时段”原则,协同编制占掘路施工组织方案,有效减少单独施工带来的重复开挖路面。
5.联合审批。各公用事业企业将占掘路施工组织方案等所需审批材料,上传“渝快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区,由审批部门实行在线并联办理,统一出具审批决定。
6.协同施工。各公用事业企业根据占掘路施工统一审批决定,加强协同组织,落实“同一路段、同一时段”原则,开展占掘路施工作业。
7.联合验收。对联合报装的项目,各公用事业企业根据客户提出的需求时间,开展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验收意见上传政府平台,客户可在平台统一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