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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1999A/2021-00049 | [ 发文字号 ] | 綦经信〔2021〕121号 |
[ 主题分类 ] | 工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经济信息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08-16 | [ 发布日期 ] | 2021-09-01 |
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微企业市场开拓项目报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相关企业:
为促进我区中小微企业市场开拓,推进我区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现将《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微企业市场开拓项目报备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街镇、园区将通知宣传到辖区内所有企业,并动员相关企业积极申报。
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8月16日
(联系人:颜金华;联系电话:48666670)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中小微企业市场开拓项目报备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中小微企业主管部门)、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市场开拓,推动我市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根据《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渝经信发〔2020〕52号)要求,现就做好中小微企业市场开拓项目报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参加国(境)内外展会的重庆市中小微企业(以下报备企业)。
二、报备条件
(一)报备企业。
1.在我市注册的中小微企业。
2.企业经营范围为非纯销售的中小微企业。
3.未连续两年获得中小微企业市场开拓项目奖补的中小微企业。
(二)报备项目。
1.参展展位费(不包括展位搭建费、工作人员食宿费等其他费用)1万元以上(含)。
2.由报备企业独立参展的项目。
三、报备时间
原则上需在报备参展的展会正式开展前一个月完成报备。
四、报备材料
包括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市场开拓项目报备表(附件)一式两份,报备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鲜章),展位合同或邀请函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鲜章)。
五、报备方式
(一)邮寄报备。请将报备材料邮寄到重庆市两江新区云杉南路12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现场报备。请于工作日期间将报备材料报送至重庆市两江新区云杉南路12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3015室交流合作处。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8月9日
(联系人:陆晶双;联系方式:023—63895294)
附件
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市场开拓项目报备表
填报时间:
申报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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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展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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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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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注明当年营业收入及在职职工),参展目的意义、展会情况、行程安排、费用预算、预期效果等) | |||
市经济信息委报备意见: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
注:企业于参展前一个月报备,报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展位合同或邀请函复印件各一份(加盖企业鲜章);本表一式二份,报备意见由市经济信息委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