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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总共有六个方面的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我委严格按照《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的范围和内容及时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做到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委累计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其中,公开其他政策文件数4条,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公开数2条,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数3条,国资国企信息公开数2条,其他政府信息公开数49条。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数121条,主要为非法集资信息、其他业务动态类信息、政策法规类文件、常见金融陷阱解析、金融知识普及类等信息。全年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有:一是依托单位政务公开栏、报刊杂志、宣传手册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二是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綦江金融”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动态,切实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以便接受群众监督。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顺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登录网站,按照标题、文号、主题关联词等方式进行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委严格落实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工作规程,建立完善发展改革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机制。逐步形成主动梳理、主动公开,先审查、后公开的常态化公开工作机制,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动态性工作即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2年我委新增国资国企栏目,坚持以数据化为标准、信息化为手段,以“清单式”管理、“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使政务公开的范围和边界更加清晰,程序和运行更加规范,落实专人进行日常维护,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和实际工作情况,统一标准、规范内容,做到实时更新公开信息,保障信息的规范性、准确性、及时性。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五)监督保障。健全机构,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配备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操作。完善机制,编制并公开《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主动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明确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受理机构、处理程序;明确监督方式和程序。合理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设置等栏目。严格审核,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依规进行保密审查和公开属性界定,严格规范公开程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需加强;二是平时公开不够及时。改进情况:一是我委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参加培训,学习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在强化管理上下功夫,明确各办公室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职能职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綦江区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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