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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0-05-26


2019年,区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要求,继续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规范工作管理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信息获取权,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根据《条例》和区政府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开綦江区国资委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一)公开情况

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我委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要求执行,指定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负责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审核、保密等各项程序,严格信息发布流程,强化监督机制,促使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坚持以“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为信息公开原则,凡是涉及金融机构、企业利益和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一律进行公开。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委累计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2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1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15条,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数7条。主要为业务动态类信息、政策法规类文件、非法集资风险提示、常见金融陷阱解析、金融知识普及类等。

(二)公开途径及内容

全年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有:一是依托单位政务公开栏、报刊杂志、宣传手册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二是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綦江金融”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动态,切实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以便接受群众监督。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顺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登陆网站,按照标题、文号、主题关联词等方式进行查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0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00

行政强制

0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

22822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0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000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000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
0

2.重复申请

0000000

00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0000000

(七)总计

00000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0

0 

 0

00

 0

 0

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我委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方式仍需要进一步拓展,公开深度不够;二是政务信息依法公开、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对公开与不公开的把握还够不准确,有待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系列制度和相关配套措施还不健全,公开信息质量不高,需要完善。

针对上诉问题,下一步我委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信息及时公开力度。坚持以《条例》为标准,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加强对政务信息按时公开、重大政务及时公开力度。进一步健全我委统一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的流程,按要求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务公开目录,并做到及时调整更新。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定期上传、公开信息,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

二是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结合我委工作特点,逐步制定符合我委实际工作情况的相关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提升工作透明度;同时抓好政务公开学习和培训,组织全体员工集中统一进行学习《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

三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途径。充分利用、发挥现有平台作用的基础上,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大力拓展信息公开范围,挖掘新的信息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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