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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MB1B40119W/2025-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国资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02-19 [ 发布日期 ] 2025-02-19

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全区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管;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管理所监管企业的重大事项。

3、负责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性调整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国有经济进退的领域和国有经济重点领域的发展战略。

4、负责区属国有企业的产权管理,指导区属国有企业改革。

5、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依法任免、考核;负责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完善经营者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负责所监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6、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进行财务监督,参与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级)和一个事业单位——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构成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部门于2024年下半年撤销了所属事业单位——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新成立国有资产事务中心。被撤销的金融发展事务中心编制和实有人数均为18人,且项目支出数额较大;新成立的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编制和实有人数均为5人,且没有项目支出预算。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566.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66.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2,205.8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2,205.8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566.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3,475.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0.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8.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1.9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2,205.8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266.9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472.8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66.3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66.30万元,比2024年增加2,20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1.23万元,比2024年减少266.9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成立的单位较被撤销的的单位少了13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185.07万元,比2024年增加2,472.8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广大农业有限公司增加项目资本金3000万元,二是减少被撤销单位的全部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国有企业改革监管、国有企业风险防范、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国有企业安全监管,本单位办公场地租赁和物管费、区政府考核专项经费、广大农业有限公司增加项目资本金等。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本部门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三公经费预算5.00万元,比2024年减少2.9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24年减少0.4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大力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比2024年减少2.5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撤销而减少1辆公务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1.96万元,比上年增加7.0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增加1名正式职工,二是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撤销后转过来1名行政辅助岗位非在编人员。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本单位2025年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185.07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12,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023-61261500


226—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226001—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doc

226001—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226003—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doc

226003—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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