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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MB1B40119W/2020-0002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国资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5-20

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全区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管;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管理所监管企业的重大事项。

(3)负责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性调整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国有经济进退的领域和国有经济重点领域的发展战略。

(4)负责区属国有企业的产权管理,指导区属国有企业改革。

(5)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依法任免、考核;负责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完善经营者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负责所监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6)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进行财务监督,参与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2、金融工作办公室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提出我区金融工作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联系服务银行、保险、证券机构;协助上级部门对区域内担保、小贷、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地方金融机构进行日常管理。

3)负责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和推荐工作,引导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中小微企业拓展融资渠道。

4)牵头推进普惠金融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服务力度, 加强“三农”“小微”的支持力度,提高金融便利度和可获得性。

5)承办重庆市綦江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6)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配合金融监管机构规范和维护区域金融秩序,及时处置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一个事业单位:重庆市綦江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两个单位组成。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本单位在机构2019年改革,只是将下属“重庆市綦江区金融工作办公室”更名为“重庆市綦江区金融发展中心”。内设机构设置和编制人数没有多大变化。但是在202年部门预算编制时,改革没有完成,在财政平台的名称是重庆市綦江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因此本次预算公开仍然沿用“重庆市綦江区金融工作办公室”的名称。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526.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26.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171.5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15.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15.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5697.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447.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1.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7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上年结转三供一业中央专款)支出4078.59万元,金融支出(上年结转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补贴)72万元,住房保障24.4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7971.66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历年结转减少8137.51万元,基本支出增加152.8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6.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6.16万元,比2019年增加2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0.40万元,比2019年增加134.1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的年初预算是在2018年的考核结果没有出来的时候编制的,很多增资因素都没有预算进去,因此2019年度的年初预算数字较小,2020年的年初预算增资较大。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1046.74万元,比2019年减少23.8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部分项目经费的额度,主要用于国有资产监管、国有企业安全营运、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发展、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等重点工作。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本单位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39万元,比2019年减少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22万元,比2019年减少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预算额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比2019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预算额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9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尽管既有行政又有事业,但是历年决算都是按事业单位报表,2020年的预算也是以事业单位为主体编制的,因此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22万元(当年预算3万元、上年结转2.2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2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除运转性办公经费和公务员车改补贴以外的项目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74.2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方式:023  8171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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