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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MB1B40119W/2021-0001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国资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10-29 | [ 发布日期 ] | 2021-10-29 |
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綦江委发〔2019〕26号)文件精神,设立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属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全区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管;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管理所监管企业的重大事项。
3.负责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性调整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国有经济进退的领域和国有经济重点领域的发展战略。
4.负责区属国有企业的产权管理,指导区属国有企业改革。
5.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依法任免、考核;负责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完善经营者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负责所监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6.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进行财务监督,参与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7.负责制定金融发展政策,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产权管理与企业改革科、人力资源科、党建办(监督科)。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级)1个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50,683.62万元,支出总计50,683.6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 增加50,571.40万元、 增长 45064.5%,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的中央转移地方代管的“三供一业”补助资金余49,735.17万元, 在当年实现支出(其中:公共财政拨款4,079.9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45,655.25万元),2019年该项目收支全部都是在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列报的决算。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938.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6.65万元,增长736.6%,主要原因是2019年本部门是从金融发展中心账面上只将基本支出提出来列报的决算,项目支出全部都在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列报的收支(即2019年决算报表不含项目支出的收支数)。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8.87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49,744.76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50,178.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067.82万元,增长45244.7%,主要原因一是年初结转的中央转移地方代管的“三供一业”补助资金余49,735.17万元, 在当年实现支出(其中:公共财政拨款4,079.9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45,655.25万元);二是上年决算没有包括项目支出,2020年则包括本部门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 163.75万元,占0.3%;项目支出50,014.74万元,占99.7%。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05.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3.59万元,增长32489.7%,主要原因是基金预算资金在当年没有实现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0,683.6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0,571.40万 元,增长45064.5%。主要原因一是年初结转的中央转移地方代管的“三供一业”补助资金余49,735.17万元, 在当年实现支出(其中:公共财政拨款4,079.9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45,655.25万元);二是上年决算没有包括项目支出,2020年则包括本部门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3.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1.51万元,增长286.5%。主要原因是2019年决算没有包括项目支出收入。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322.87万元,增长291.2%。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的项目支出在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中途调整预算到本部门172.27万元,二是追加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150万元,三是人员经费变动调整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089.51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23.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12.57万元,增长3987.5%。主要原因:一是中央移交地方管理的“三供一业”上年结转4,079.92万元,二是上年支出没有包括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4,410.82万 元,增长3923.9%。主要是:中央移交地方管理的“三供一业”上年结转4,079.92万元、项目支出在年初预算的时候都是在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的。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凡是没有支出的预算被全部追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1.90万元,占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2.27万 元,增长192.2%,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将项目支出预算在金融发展服务中心里面,中途将属于国资委的项目调整过来的。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13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8万 元,增长47.2%,主要原因是用存量资金安排缴纳历年欠缴的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6.84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6万 元,增长27.1%,主要原因是增加1人和缴费基数调整。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079.92万元,占9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79.92万 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上年在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中途调整过来的。
(5)金融支出150.00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中途追加的对企业的资本金注入。
(6)住房保障支出7.44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8万 元,增长29.2%,主要原因是增加1人和缴费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3.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2.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04万 元,增长49.1%,主要原因是在安排2020年预算的时候,将上年的运转性项目取消,增加了基本支出的一般公用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各种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20.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4万元,增长40.4%,主要原因是在安排2020年预算的时候,将上年的运转性项目取消,增加了基本支出的一般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员车改补贴)、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505.14万元。本年收入505.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5.1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没有基金预算收支。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当年没有实现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45,655.25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45,655.25万元,主要是用于中央移交地方管理的企业“三供一业”(天然气安装)资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61万元,下降90.1%,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发生后减少来客量,减少接待量和接待费。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全部接待费均列入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决算。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一致。
公务接待费1.3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外国资、国企系统来綦人员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61万元,下降90.1%,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全部接待费均列入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决算。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73批次21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6.1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9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0.15万元、邮电费1.95万元、差旅费9.3万元、劳务费1.46万元、工会经费0.83万元、福利费0.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1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13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万元,增长40.4%,主要原因是财政局在安排2020年预算时,将上年的《运转性项目》纳入基本支出的一般公用经费支出,造成“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在《机构运行信息表》里面该科目没有填列数字。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33.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4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在《机构运行信息表》里面该科目没有填列数字。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无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涉及资金111.32万元;没有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各个项目完成都比较好,全面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9.88分。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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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单位(盖章):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项目名称 | 国有企业人才建设专项经费 | 自评总分 | 100 | ||||
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联系人 | 周妍13608332979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执行率得分(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 | 10 | 100 | 10 | |||
其中:中央补助 | / | ||||||
市级补助 | / | ||||||
区级资金 | 10 | 10 | 100 | 100/100 | |||
其他资金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集中培训1-2期以上,培训人次50-100人,企业人员经营水平明显提高,创新思维有效加强。 | 集中培训2期,培训人次113人,企业人员经营水平明显提高,创新思维有效加强。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指标得分 |
培训期数 | 期 | 40% | 2 | 2 | 100% | 40 | |
培训管理人员 | 人次 | 30% | 63 | 63 | 100% | 30 | |
培训党员 | 人次 | 20% | 50 | 50 | 100% | 20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2.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023-81713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