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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2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供销合作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社依托政府网站、“南州供销”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大力强化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公开力度。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严格履行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范。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由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机关明确5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要求,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四)平台建设方面:进一步加强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2,有效提高公开时效性、有效性。

(五)监督保障方面:及时提醒机关各科室按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人员均参加上级举办培训,按时向上级提交、向社会公布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联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一是一般公文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有待加强;二是其余业务科室对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范了解不够。2021年,我们将更加深入学习《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的思想认识,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工作日程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层层落实责任,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更新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重庆市綦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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