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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6-01-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现将2015年度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2015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15年,区供销社深入落实区政府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公开重点,畅通公开渠道,完善公开机制,推动政务社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
  区供销社坚持广泛运用各种载体和多种形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1.突出抓好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更新。认真落实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利用公示栏等,围绕政务工作要点加大公开力度,努力提高公示信息的规模和质量。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对供销社工作相关信息,经审查凡符合公开条件的,实行即时公开。全年在市总社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50余条,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上传信息21条,发布8条。
2.进一步增强运行透明度。在继续抓好政务社务动态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将公开重点转移到“新网工程”项目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等工作内容,通过公示栏等途径公开有关信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着力提高项目审核推荐、资金使用的透明性。全年共公示涉及项目申报的有关通知、名单公示等4项,实现了应公开事项全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区供销社尚未接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关于公开信息的书面申请,未受理任何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区供销社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要求,切实规范收费行为,执行有关收费标准。由于尚未受理任何申请公开事项,暂未产生收费行为。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自《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尚未产生因申请人对答复信息不满意而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5年区供销社没有其他需要报告说明的事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区供销社政务社务公开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政务公开的面较窄,对各科室政务公开督导力度有待加强。二是思想认识仍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针对这些问题,区供销社将继续认真落实区政务公开办的各项要求,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对政务社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思路和措施,提高政务社务公开整体水平。  
2.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特别对可能涉及公众利益的部门文件、重大事项、重大项目、重大决策、人事任免以及财政预决算等信息要第一时间予以公开。
3.加大培训力度。完善培训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学习,提高培训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实效性。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制度,科学规范地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运行效率和质量。同时,进一步增强有关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提高处理公开和保密关系的水平,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三、特别说明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綦江区政府网站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网页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供销社联系(地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石佛岗109号;邮编:401420;电话:023-61270180;传真:023-61270199)。
                   重庆市綦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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