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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MB1B37366Q/2024-00316 | [ 发文字号 ] | 綦规资文〔2024〕18号 |
[ 主题分类 ] | 矿产;地质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2-04 | [ 发布日期 ] | 2024-02-07 |
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2024年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镇街规划和自然资源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我局制定的《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年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监督检查计划》已报请区政府批准,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4日
― 1―
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管理,防风险、消除隐患、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7号)、《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系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监管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二、本系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主要内容和特点
(一)主要内容。
1.监督指导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打非治违”管理工作。
3.国土综合整治相关工程管理。
4.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除工程监管。
(二)主要特点。
1.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围绕地质灾害治理、国土综合整治、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除等工程以及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等工作开展。工程项目点多面广,多为中小型治理、整理、拆除工程,存在一定安全风险。矿产资源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存在安全生产隐患。
2.地质灾害具有复杂性、隐蔽性、突发性、动态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进行。
三、具体监督检查计划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责任单位:綦江区地质环境监测站
1.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
(1)监督检查对象。
全区21个街镇已知隐患点、风险区以及新生突发隐患点。
(2)监督检查时间。
对地质灾害隐患实行“三查”制度,1—4月开展汛前排查,5—10月开展汛中巡查,11—12月开展汛后核查。
(3)监督检查要求。
坚持地质灾害防治“三查”制度,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结合实际,每月至少随机对8处已知隐患点、风险区或新生突发隐患点开展巡查、检查工作,并做好巡排查工作台账。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落实人员监测,并制定整改计划,尽早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汛前排查(1月—4 月)。及时组织开展汛前排查,对全区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拉网式排查。一是覆盖所有风险隐患点。对本辖区所有在册风险隐患点进行排查,重点对隐患点的规模、范围及威胁对象、变形迹象发展趋势、“两卡”发放、防灾预案、警示牌、“四重”网格员变化等情况进行排查核实。二是覆盖所有危险线。组织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在建工程、交通干道、水利设施、旅游景区等“危险线”的排查,对沿线及周边区域是否发生变形、掉块、垮塌等风险隐患,以及企业地防员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核实。三是覆盖所有风险区。发动基层组织,对地质灾害风险区内的医院、场镇、居民集中居住区及其周边重点区域进行风险隐患排查,对风险区孕灾地质体变形情况、村社地防员落实情况等进行排查核实。四是根据排查结果,及时完善(更新)地质灾害防治各项信息数据。督促、指导各街镇进一步落实防灾责任,及时完善警示牌信息,完善、张贴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等资料,修编完善本辖区防治方案、防灾预案等制度。
汛中巡查(5月—10月)。受强降雨等因素影响,该时段为地质灾害易发期,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及时开展有关行业领域或区域性专项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根据排查结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降雨期间,对辖区内已知隐患点和农房前后、学校、交通沿线、关闭煤矿矸石山等重点区域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加大巡查力度;对地质灾害风险区和已发生过灾险情需加强监测的隐患,增加巡查次数。
汛后核查(11月—12月)。汛后及时组织对各街镇和有关部门对防灾责任落实、已知地质灾害点基本情况、工程治理效果、避险搬迁落实等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对经治理、搬迁或稳定性论证符合条件的隐患点及时销号,并编制地灾点销号报告。
2.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监督检查。
每季度对监管范围内在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开展现场检查1—2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其中中小型治理项目由街镇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因项目规模较小,不对该类项目进行打表检查,结合地质灾害隐患点“三查”进行巡查。具体检查内容详见《綦江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检查表》(附件2)。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打非治违”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綦江区矿产资源管理所
1.监督检查内容。
(1)采矿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2)矿山的界桩是否保存完整。
(3)矿山的标识标牌是否齐全有效。
(4)是否有越界勘查开采行为。
2.监督检查时间。
自2024年1月起至12月底随机对每个合法矿山进行日常巡查。
3.监督检查要求。
(1)巡查人员必须按工作要求认真负责地开展矿山打非治违巡查工作,认真如实填写巡查记录,收集相关图片资料,并建立巡查台账。
(2)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对越界勘查开采行为,要立即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书面移交综合执法支队依法查处,同时不予办理矿业权相关登记;
二是界桩、标识牌和相关证照不符,责令限期整改;
三是对持过期矿业权证勘查开采的,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移交综合执法支队。
(3)对每个合法矿山进行全年不少于两次的日常巡查;组织专业技术支撑单位对全区合法矿山进行至少一次矿山矿业权核查及储量动态检测核查。
(三)国土综合整治相关工程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綦江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
1.监督检查对象。
土地整治项目:2024年开工建设綦江区永新镇建胜村市级土地整理项目、綦江区郭扶镇龙泉等(3)村土地整理项目及2023年开工的綦江区石壕镇长征村土地整理项目(详见附件)。
2.监督检查内容。
(1)监督检查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单位在建施工中否配备了专职的质量和安全监管人员,是否按有关规定加强现场安全防控。
(2)核查内外业资料,强化施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核查各单位是否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是否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制度。
3.监督检查方式。
(1)定期检查:项目开工后,土地储备整治中心现场代表每月组织现场安全检查。同时结合工程进度,在工程完成30%、50%、100%三个阶段定期检查。
(2)土地储备整治中心每季度对参建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过程管控情况、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履职监督情况等进行抽查。
(3)汛前检查:汛期提前监督施工单位做好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汛期进行重点监控。
(4)重点时段检查: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和工作需要开展不定期或突击检查。
(四)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除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綦江区土地房屋拆迁征收中心
1.监督检查对象:具体项目以2024年实施的为准。
2.监督检查内容。
根据《重庆市綦江区土地房屋拆迁征收中心关于印发房屋拆除安全监督管理施行细则的通知》(綦拆征发〔2021〕13号)文件精神对2024年集体土地上征收房屋拆除项目开展安全监管巡查督查。
3.监督检查方式。
(1)坚持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现场检查与查阅资料(现场检查为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2)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由征收中心主要领导带队,中心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工作人员陪同,根据农村集体土地上征收房屋拆除项目时间节点,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巡查督查,每月至少巡查督查1次。
(3)根据市、区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的安排部署和工作需要开展不定期或突击巡查督查。
附件:1.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安全巡查计划表
2.2024年度矿产资源管理巡查计划表
3.2024年度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安全巡查计划表
―1―
附件1
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安全巡查计划表
序号 |
巡查 对象 |
巡查内容 |
巡查 时间 |
巡查 人员 |
备注 |
1 |
21个街镇 |
1.及时开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工作,每月按需、随机对21个街镇和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地质巡查工作共计不低于10次。巡查内容主要有:是否悬挂警示牌,是否更新警示牌信息;监测人是否到场,是否完成信息上报;是否做好监测记录,两卡是否更新张贴,对农房前后、学校、交通沿线、关闭煤矿矸石山等重点区域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 2.我站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形式多样)每月不低于2次;督促指导各街镇开展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至少一次。 3.督促、指导各街镇完成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演练至少1次(可采取单点演练和集中演练方式)。 4.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处置突发地质灾害隐患。 5.对监管的在建地质灾害项目,每季度随机抽取1-2处(只有1处即每季度检查1-2次)检查1-2次现场,并对存在问题督促落实整改。 |
汛前(1月-4月); 汛中(5月-10月); 汛后(11月-12月)。 |
地环站工作人员及驻守地质队员 |
按随机要求进行,随机抽调工作人员,每次不得少于两人 |
附件2
2024年度矿产资源管理巡查计划表 | |||||
序号 |
所属街镇 |
矿山名称 |
巡查时间 |
巡查人员 |
备注 |
1 |
文龙街道 |
重庆市綦江区连城建材有限公司(页岩采矿点) |
2024年1月起至12月止随机对每个合法矿山巡查不少于两次。 |
余璐露、何明文、张成东、潘涛、何棉、胡光林、王雷雨七人中至少两人参加。 |
|
2 |
古南街道 |
重庆安成矿业有限公司 |
原三江两路条石采掘队 | ||
3 |
古南街道 |
重庆市綦江区何杨石材有限公司砂岩矿山 |
| ||
4 |
三江街道 |
綦江县廷建磊鑫建材有限公司三江采石场 |
| ||
5 |
三江街道 |
重庆市綦江建筑材料公司 |
| ||
6 |
三江街道 |
重庆市鹏瑞石材有限公司建筑用砂岩矿 |
| ||
7 |
赶水镇 |
重庆市綦江区渝南建材有限公司 |
| ||
8 |
赶水镇 |
重庆益庆建材有限公司(赶水镇适中村石灰岩采矿点) |
| ||
9 |
赶水镇 |
綦江县土台麻柳页岩砖有限公司 |
| ||
10 |
赶水镇 |
重庆綦江西南水泥有限公司龙沧矿山 |
| ||
11 |
打通镇 |
綦江区打通镇马颈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
安通矿业 | ||
12 |
打通镇 |
綦江县平硐矿业有限公司打通大罗铁矿 |
| ||
13 |
安稳镇 |
重庆市禾鑫建材有限公司 |
| ||
14 |
安稳镇 |
綦江渝闽石材有限公司大堰村大理石采矿点 |
| ||
15 |
安稳镇 |
綦江区安稳镇上坝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
建通矿业 | ||
16 |
安稳镇 |
重庆綦江西南水泥有限公司上坝矿山 |
| ||
17 |
安稳镇 |
重庆能投润綦新材料有限公司麻沟村石灰岩矿山 |
| ||
18 |
安稳镇 |
重庆兴强矿业有限公司(方解石安稳采矿点) |
2023年1月起至12月止随机对每个合法矿山巡查不少于两次。 |
余璐露、何明文、张成东、潘涛、何棉、胡光林、王雷雨七人中至少两人参加。 |
|
19 |
石角镇 |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回伍页岩砖厂 |
| ||
20 |
扶欢镇 |
綦江区扶欢石足页岩砖厂 |
| ||
21 |
丁山镇 |
重庆市綦江区红益建材有限公司页岩矿山 |
| ||
22 |
三角镇 |
綦江县星月建材有限公司桐垭页岩采矿点 |
| ||
23 |
篆塘镇 |
重庆市綦江南州建材开发有限公司 |
| ||
24 |
篆塘镇 |
重庆渝祺公司白坪村砂岩矿山 |
| ||
25 |
郭扶镇 |
重庆市綦江区环正亮商贸有限公司 |
| ||
26 |
隆盛镇 |
重庆市綦江区朝野采砂有限责任公司(隆盛梨树湾石灰岩采矿点) |
| ||
27 |
隆盛镇 |
綦江县龙田建材有限公司石灰岩采矿点 |
| ||
28 |
隆盛镇 |
重庆地吉建材有限公司(隆盛石灰岩采矿点) |
| ||
29 |
永城镇 |
重庆鼎程达建材有限公司(永城石灰岩矿山) |
| ||
30 |
永城镇 |
重庆市綦江银渤有限责任公司石店子采矿点 |
| ||
31 |
永城镇 |
重庆市綦江区永通建材有限公司 |
| ||
32 |
永城镇 |
重庆綦江西南水泥有限公司(石灰岩采矿点) |
| ||
33 |
石壕镇 |
重庆市鑫愚公建材有限公司 |
| ||
34 |
石壕镇 |
重庆能投润綦新材料有限公司皂泥村石灰岩矿山 |
|
―1―
附件3
2024年度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安全巡查计划表
项目名称 |
项目起止时间 |
巡查内容 |
巡查次数 |
巡查人员 |
联系电话 |
项目 类别 |
綦江区永新镇建胜村市级土地整理项目 |
2024年1月—2024年10月 |
1.施工单位:项目部建设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对施工人员、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是否配备救生包等安全设备、施工现场是否有安全警示标识、安全警示标识是否齐全、专职安全人员是否在现场、现场施工人员是否佩戴安全防护设备、建筑材料堆放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临时用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现场施工的基坑边坡等安全隐患是否防护到位。 2.监理单位:项目部建设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专职安全员是否到位、是否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检查、是否常态化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检查资料是否齐全、监理人员是否佩戴安全防护设备、是否配备救生包等安全设备、是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 |
从开工至工程施工完每月不少于1次 |
罗振涛、王小军 |
85890019 |
市级 |
綦江区郭扶镇龙泉等(3)个村 土地整理项目 |
2024年1月—2024年6月 |
胡正发、周建 |
85890167 |
区级 | ||
綦江区石壕镇长征村土地整理项目 |
2022年12月—2024年2月 |
罗振涛、王小军 |
85890019 |
区级 |
綦规资发〔2024〕18 号-关于印发2024年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