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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MB1B37366Q/2025-00230 | [ 发文字号 ] | 綦江东溪不动产首次(2025)第(11)号 |
[ 主题分类 ] | 设立登记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2-05 | [ 发布日期 ] | 2025-02-05 |
綦江东溪不动产首次(2025)第(11)号
綦江区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綦江东溪不动产首次(2025)第(11)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2月26日之前) 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东溪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 023-48750263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李*银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綦江区东溪镇上*村8组 |
500222103205JC50010F00010001 |
98.29㎡/84.1㎡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