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局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公告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根据单位内部采购管理制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 具备良好健全的商业信誉。
2.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具备专业技术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完整记录。
5. 报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采购需求
1. 本次招标食材供应商分为猪肉类、牛羊肉家禽类、水产禽蛋类、蔬菜类、水果类、谷油类共6类。
2. 每类各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且每位投标人只能参与一类食材投标。
3. 食堂食材均需由确定的供货商送货,但购买乡村振兴、帮扶产品及重庆籍农村和企业产品不由中标供应商提供。
三、食材供应的基本要求。
1. 肉类(家畜类):新鲜肉质有弹性,无腐败变质、异味虫蛀等,含水量适中。
2. 牛羊肉家禽类:新鲜、肌肉有弹性、内脏干净无积血、含水量适中。
3. 水产禽蛋类:新鲜有弹性、鱼鳃鲜红、鱼鳞完整,鱼眼光亮透明等。
4. 蔬菜、水果及谷油类:均需具备新鲜安全保质期。
5. 供应商所提供的食品原料为生鲜食品类(家畜、家禽、水产等)、蛋类(鸡蛋、鸭蛋、鹅蛋等)和咸(泡)菜。
6. 供应商配送物资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动物肉类需提供合法屠宰加工检验证明、检验检疫证明。
7. 有包装的货物包装应分别符合国家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17374《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GB18406《农产品安全质量》的规定和卫生要求,若采用包装袋,则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者缝口应严密。包装袋上印有品名、等级、数量、出厂名、厂家地址及联系电话,还应有注册商标及QS标注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8. 其他要求:
(1)食材提供应遵循安全标准,执行留样制度。
(2)食材供应(配送)人员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讲究个人卫生及食品安全。
四、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1. 报价函(折扣比例)。
2.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果是个体工商户,则提交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涉及委托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4. 食材市场价格的下浮折扣比例。
5. 食材来源渠道,突发情况应急预案,格式内容自拟。
五、供应商的确定
1. 每类食材必须要有三个(包括三个)以上供货商参加竞标采购方能有效。
2. 在合理的市场价格折扣范围内,区公安局根据来源渠道,突发情况应急方案优劣情况等评审确定中标供应商。
3. 中标供货商与綦江区公安局签订半年供货合同,合同到期后重新采购食材供货商。
六、报名时间、方式、地点及联系人
有意愿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2月22日至24日工作时间到綦江区公安局办公室(104)现场报名并领取和查阅相关资料,并于2025年12月24日18时之前提交本公告第四条要求提供的材料。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
2025年12月 22 日
(联系人:税老师,联系电话:13983122231;肖老师 ,023-858830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