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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坚决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不断完善信息审核发布、依申请公开规范处理以及政策解读等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运行。

(一)主动公开更加全面。在綦江区人民政府网站“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专属网页、政务新媒体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在区公安局网页开设基层政务公开“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栏目2021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177条,其中基层政务公开信息76条。

(二)依申请公开更加透明。严格按照《重庆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工作办理工作规范》,发布《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1年版),规范接受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严格登记和审查,及时流转交办督办,并按规定规范及时答复申请人,积极回应群众依申请公开诉求,全力保障群众知情权。2021年,未接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更加规范。2021年,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办公室、政治处宣教科作为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完善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核发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政府网站区公安局网页、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和日常维护,公开信息管理更加规范。

(四)信息公开平台更加多样。依托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区公安局网页,“平安綦江”微博、微信、抖音、今日头条、西瓜视频以及“綦江反诈”微信、“綦警随行”抖音等政务新媒体,重点围绕“全民反诈”、“拒赌防诈”“交通安全”等社会关注话题,及时发布警务信息,并积极通过相应平台与网民互动沟通。

(五)监督保障更加有力

组织民警、辅警认真学习《条例》,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定期开展网页巡查自查,及时发现信息发布中的错误信息,保障发布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不断强化保密工作,严格履行保密审核制度,未发生失泄密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2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2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3.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行政处罚信息不够全面。部分警种在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中,对《条例》理解不细,有关行政执法数据公开不及时、不完备。二是公开内容还有待完善。虽广泛运用政务网站、政务新媒体发布政府信息,但信息及时性、针对性不足,信息样式单一,还未能积极适应当前新形势、新要求。

(二)改进措施。一是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提高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加强在政府网站行政处罚结果的公开数量和质量。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学习借鉴各地、各部门信息发布优秀经验,在信息公开的多样性、及时性上下功夫,提升信息公开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綦江区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标准,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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