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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2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服务、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依托区政务服务大厅、公安机关各办事窗口等传统阵地、綦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和 “平安綦江”官方微博、微信新媒体平台,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54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5条。其中,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36条,其他政务信息2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全年受理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条,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由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维护和更新;积极参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四)平台建设。现有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部门网页1个;政务新媒体总数9个,其中微信公众号1个、微博2个,其他政务新媒体6个。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綦江区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级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

-3

2377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

9608.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公开的意识亟待改善,对与群众日常生活和工作紧密联系的信息公开力度不够;三是规范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1年的工作中,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二是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采取便利、使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平台,灵活公开形式,让群众一目了然。三是丰富公开内容。加强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决策、重大问题、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qj.gov.cn)下载,篇幅所限,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交通路29号;邮编:401420;咨询电话:023-85883015)。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

2021129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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