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举报等情况;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qj.gov.cn)下载,篇幅所限,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交通路29号;邮编:401420;咨询电话:023-85883015)。
一、概述
2019年,綦江区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依照2019年4月15日国务院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工作,认真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相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接受群众监督、融洽警民关系的重要载体,依托区政务服务大厅、公安机关各办事窗口等传统阵地和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安綦江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高效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2019 年4月18日,区公安局按照区政府《关于推进政府网站整合及域名规范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19〕13号),区公安局不单独开设政务网站,统一通过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务公开,提供政务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44 |
4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区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341.5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三、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不足。一是部分信息发布、更新速度还不够及时、全面,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在信息发布的数量上、质量上有待加强和规范,对群众迫切需要的行政事项类信息应准确公开。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强信息发布优化升级。着力围绕工作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全面、准确的发布政策解读、规范文件、民生服务、警务工作等相关信息,更好地服务群众。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按照2019年4月15日国务院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工作体制和机制。包括信息发布机制、信息审核机制、信息统计机制等。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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