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
预算
[ 索引号 ] | 11500222733941297K/2025-0000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公安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公安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2-18 | [ 发布日期 ] | 2025-02-18 |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按照《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綦编〔2012〕328号)、《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区公安局部分内设机构设置的通知》(綦编〔2013〕18号)文件,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公安部、市公安局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研究拟定本区公安工作计划并组织领导全局各所队室贯彻执行。
(2)研究社会发展中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情况,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并提出工作建议。
(3)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以及民警教育训练、人员培训和公安宣传工作。制定本区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开展公安督察工作,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按规定权限监督和管理干部。
(4)收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信息,负责对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犯罪案件的侦察工作,组织指挥重大行动,参与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
(5)负责全区公安机关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以及执法制度建设。
(6)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7)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培训;推动全区群防群治工作的开展,指导治保会等群众组织的建设。参与处置影响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
(8)依法管理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区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9)组织、指挥全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10)负责管理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处理全区交通事故以及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车站、码头、广场、街道、校园周边及重点部位场所的巡逻防控。
(11)负责公共信息网络和计算机的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2)负责反恐工作,具体统筹协调、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和承办区内各项反恐工作。
(13)组织实施对来我区的重要外宾以及其他警卫目标的安全警卫工作。
(14)负责对区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管理,对全区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和考察。
(15)规划组织全区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和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16)掌握全区环境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犯罪信息和规律,拟定预防、打击对策;拟定全区环境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公安机关侦办刑法所规定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的刑事案件,查处和侦办社会反映强烈的环境犯罪案件;建立与环保部门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的相互衔接与协调联动机制,参与环境保护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侦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影响环境安全的其他案(事)件
(17)组织指挥武警中队执行公安保卫工作任务。
(1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綦江区公安局系正处级行政单位,下设内设机构21个,派出机构21个。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无。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2705.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705.35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1420.0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420.0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2705.35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预算25803.8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预算173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824.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041.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295.2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1420.0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852.3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567.6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705.3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705.35万元,比2024年增加142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52.28万元,比2024年增加852.3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资和年初预算人员增加13人,增加人员支出预算471.96万元,辅警劳务费增加日常公用经费预算380.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局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453.07万元,比2024年增加567.67万元,主要原因是科学技术支出预算增加242万元,执法办案支出预算增加43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预算减少97万元,主要用于公安业务保障、应指雪亮工程、信息化项目运行维护等重点工作。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473.61万元,比2024年减少89.5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2024年减少10.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减少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3.5万元,比2024年减少79.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车公车运行维护费调减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11万元,比2024年增加0.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175.52万元,比上年增加415.42万元,主要原因为辅警劳务费增加、年初预算人员增加13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5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65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453.07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5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156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王彬蔓,联系方式:1592329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