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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28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121号)和《关于编制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区发展改革委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情况,充分发挥积极作用。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调整了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办公室为区发展改革委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人,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我委各科室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相应的组织,确定了专人具体从事此项工作,成立了以我委办公室为督察考核的组织,为贯彻施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进一步编制和完善公开目录。按照全区统一要求,区发展改革委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规范和信息公开网站(栏目)进行统一升级。政务信息公开网站排版布局全部统一设置为门户式,采用蓝白色作为主基调。编制了本单位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预算决算等,并逐项逐条梳理了本单位公开发布的内容,及时准确公开本单位的政务信息,并根据工作实际及时更新、充实、完善,确保每个栏目内有相应的政务信息内容公开发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积极落实相关配套设施。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区政府办公室的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在物力、财力方面,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硬件保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按照条例规定,2020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主动公开栏目10条,其中规范性文件1条,工作动态18条;依申请公开共1件,因我委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已与相关申请人说明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2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6

  393.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区发展改革委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对《条例》和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问题,仍需进一步学习规范。

2021年,我委将加强《条例》和区委区政府文件的学习,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保证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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